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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會同國家郵政局、國家安全部聯合印發通告,就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寄遞物品安全提出明確要求。
《通告》指出,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簡稱寄遞企業)是維護寄遞物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寄遞物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寄遞物品安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要自覺遵守國家關於寄遞物品管理的有關規定,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寄遞物品安全監管工作。
《通告》要求,寄遞企業要按照《郵政法》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制度,嚴把收寄關。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拆,檢查其夾寄的其他物品,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對信件之外的郵件、快件,寄遞企業要當面驗視內件,確認安全後方可收寄。對國家明令禁止寄遞的物品或不能確認安全的物品(如不明電機裝置、粉末、裝有不明氣體或液體的密閉裝置等)或用戶拒絕驗視的物品,寄遞企業不予收寄。
《通告》強調,上海世博會期間,對寄往上海的郵件、快件,寄遞企業應當要求用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認真登記寄遞物品、收件人和寄件人的信息。對未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要重點查驗,確認安全後方可收寄。上海世博會期間,未經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簡稱上海世博局)專門許可,寄遞企業不得進入世博園區圍攔區域從事寄遞服務。對發往世博園圍攔區內的郵件、快件,寄遞企業要在上海世博局指定的園區地點統一簽收分發。全國其他地區寄遞企業的車輛前往上海市的,要按照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通行手續。
《通告》強調,寄遞企業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收寄、分揀、運輸、投寄等環節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有條件的企業,要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提高郵件、快件的安全檢查效率。要積極配合郵政管理、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的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等工作,發現利用寄遞渠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要立即報告。
《通告》強調,各級郵政管理、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大對寄遞市場的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和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等違反《郵政法》的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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