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價值上千元的十字繡成品在郵寄中遺失,快遞公司卻只賠償15元的3倍郵寄費。如此之大的懸殊實在讓消費者吳女士無法接受,『弄丟東西完全是他們的責任,為什麼讓我承擔損失?』昨天,讀者吳女士向記者反映了她在快遞物品時的遭遇。事實上,吳女士的經歷並不是個案。因快遞過程中時常出現的延誤晚點、貨物丟失毀損、理賠困難、服務態度惡劣等問題,著實令不少消費者氣憤不已。最近這段時間,就不斷有讀者求助幫辦,郁悶地反映因快遞賠償問題而和快遞公司發生的種種糾紛,而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也意外地了解到這個行業中的一些『黑幕』,特此記錄下來,給廣大讀者提個醒。
讀者投訴:我的快件哪兒去了
吳女士從事十字繡經營,幾天前她和合伙人通過一家快遞公司,將一件價值上千元的十字繡成品從大港快遞到南開區,卻一直等不到快件送達的消息。
『我拿著快遞單號去快遞公司查詢,他們竟告訴我快件寄丟了。因為沒有保價,只能賠償郵資的3倍,也就是15元。』吳女士氣憤地告訴記者,由於她不同意快遞公司提出的解決方案,對方乾脆不予解決,要吳女士同公司在上海的總部聯系。『我又聯系上海的公司,他們說快件遺失是業務員的責任,而給我送快遞的業務員不乾了,他們聯系不上,所以只能賠我15元。』
快遞公司:沒保價只賠三倍郵費
記者與該快遞公司取得聯系,該公司表示,根據貨品單號查詢顯示,此快件沒有預先保價,按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下簡稱《郵政法》)中的規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公司只能按照快遞費的三倍進行補償。客戶付了5元的郵費,卻要求賠償上千元,將所有的風險都轉嫁到快遞公司身上顯然不合理。客戶沒有保價,說明認可未保價的承運方式。
吳女士認為:『如果貴重物品遺失賠償時,會牽扯到保價問題,那麼快遞公司應該事先告知客戶纔對。但我的合伙人在郵寄時,根本沒人提醒他這些事情。』記者在諮詢律師時,律師也肯定了吳女士的說法。《郵政法》中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知情人士:老板吞貨常發生
記者通過介紹,采訪到一名在快遞行業工作了近十年的員工於先生。采訪中,於先生透露,一些小規模的快遞公司因為利潤微薄,老板私自吞貨的情況並不少見,他就撞見過好幾次。
一次,於先生就看到一個站點老板將一箱顧客的電腦配件低價賣給了自己的朋友,之後在快遞包裹裡放了幾塊大石頭,還叮囑員工一定要在收件方最忙的時候把貨送過去,結果對方因為忙碌而沒有驗貨,直接把貨搬到了倉庫,幾天後纔發現問題。打電話投訴時已經晚了,快遞公司以『已簽收』為由,拒絕賠償。
如果在吞貨後實在賴不掉的,快遞公司則會賠點運費了事,『我們辦公室很多人都用型號一樣的諾基亞手機,開始我還以為是公司配的,後來纔知道,這些手機基本上都是拿客戶的,如果客戶投訴,就矯情一下,說什麼沒有保價之類的,最多也只要賠運費的三倍就可以了。』
支招
有證有據原價賠償
記者針對吳女士的問題,諮詢了盧嘉亮律師。盧律師介紹,他辦理過的一件訴訟官司與吳女士的情況大體相同。在當事人出示了證明遺失物品的相關證據後,法院判決快遞公司按遺失物品原價賠償原告。針對『三倍限額』的說法,盧律師表示,這一規定屬於快遞公司與顧客雙方的約定。它是快遞公司對《郵政法》關於『最高限額』規定的自我理解。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未保價的貴重物品遺失後,郵政企業只需賠付郵費的三倍。只要消費者能夠出示遺失物品的確切證明,就可以起訴快遞公司。當然,消費者寄送貴重物品前,最好進行保價。另外,消費者在寄送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文件,對不理解或有異議的條款,要及時詢問快遞公司,要求其給予清楚解釋。
詳細填寫貨物單
於先生告訴記者,快遞行業的一線員工,由於每天要面對數十件甚至數百件待寄貨物,所以很多人在搬運貨物的時候會用扔的方式。『如果貨品是電器,早就被砸壞了。』而許多消費者在寄送貴重物品時,都懷有『錢財不外露』的心理,不會在貨物單上注明寄送的貨物。快遞人員也就不會給予『特殊待遇』。貨物一旦在快遞過程中受損,客戶往往很難獲賠。『比如快遞手機,最好要寫明是什麼牌子、什麼型號的手機,數量是多少。有的人只寫電子產品,素質差的快遞員打開包裹一看是高檔的手機,就會據為己有,再以價格低廉的手機代替。』另外,他也建議消費者,在郵寄物品時,一定要與快遞公司確認所寄物品的名稱、種類及數量,留下郵寄物品的確實證據。記者任桐實習生王月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 ||||
2010年7月22日我收到了親戚從美國發來的包裹裏面應該有2個手機和1塊手錶但我拆封後卻沒看到這些東西仔細研究包裹後我發現封口用的透明膠是天津郵政的而不是美國的我感到十分氣憤分明就是在物流過程中有人拆開了包裹竊取物品我找郵政公司理論時他們只說您已經簽收我們概不負責弄丟東西完全是他們的責任,爲什麼讓我承擔損失?我該怎麼辦?我還能挽回我的損失麼?和他們打交道平民永遠是弱勢羣體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