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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問題:機關乾部靳玉萍,最近家裡新買了輛小轎車。有了新車,她開始開車上班、送孩子。她向本報反映,對於她這個新手來說,開車上路最怕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闖紅燈,她每天都膽戰心驚。
靳玉萍問:新實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對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有沒有處罰,如何處罰?
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回答:《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嚴禁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駕駛的非機動車。嚴禁駕駛機動車擅闖紅燈,嚴禁機動車輛在城市建成區內鳴放喇叭。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並予以違法行為累積記分處理。這位負責人解釋,處罰只是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的一種手段,而自覺維護交通秩序纔是管理好城市的根本,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規定,做到不闖紅燈,不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這樣我們城市的交通秩序就會變得井然有序。本報記者張鳴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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