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網訊 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黑旅館』,賺取不義之財,開張沒幾天,就被公安塘沽分局查獲。近期,公安塘沽分局集中查處了一批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黑旅館』。
4月2日,新村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治安整治清理過程中,發現經營人沈萍未經公安機關許可,在碧海鴻庭底商擅自經營某旅館。民警責令其停止營業、辦理許可手續,可在隨後的檢查中發現旅館在繼續經營。4月8日,杭州道派出所民警在對工農村商貿街進行檢查時,發現經營人耿紅在社區民警今年2月書面責令其停業辦理許可手續後仍繼續非法無照經營某旅館。據了解,這些小旅館大都是租用民房開設的,條件簡陋,規模較小,存在安全隱患,都未經過公安、消防等部門的審批,屬於非法經營。同時,這類旅館管理混亂,住宿人員復雜,不按照規定登記,極易引發治安案件,影響市場經營秩序和周邊群眾生活秩序。
目前,公安塘沽分局已對違法經營『黑旅館』的沈萍、張英、耿紅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對其非法經營的『黑旅館』予以取締的處罰。同時,公安塘沽分局法制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未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予以取締,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百元以下罰款。警方也表示以後對於非法經營的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公安機關將依法堅決查處。(記者張亞男通訊員趙永明 陳婷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