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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15日,記者了解到,重汽集團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王真受賄案已經宣判。作為國有公司評標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王真利用職務便利收受29.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王真,女,1971年7月9日出生,大學文化,曾任中國重汽集團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評標委員會專家組成員。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春節至2009年3月期間,王真利用代表集團公司參與評標的職務便利,9次收受設備供應商沈陽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駐濟南辦事處負責人、哈爾濱某公司銷售總監等人所送的現金、購物卡,共計29.2萬元。
案發後,被告人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沒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且案發後其親屬代為退賠全部贓款,對其應從輕處罰。法院判決,王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贓款29.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一審宣判後,王真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記者李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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