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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認定面向尚未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型企業,擇優認定一批『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納入『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支持范圍,對企業的研發投入、研發機構建設、人纔引進等予以支持,並享受濱海新區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其它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增強創新能力、盡快發展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按照規定,被認定的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在2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形成自主知識產權3項以上的企業,由培育資金再給予2萬元獎勵;經認定的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濱海新區政府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其他優惠政策。
新區企業可向各功能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申報,新區科委將每季度組織一次評審,各功能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將於2010年5月提交第一批申報材料,認定結果名單預計於今年6月出爐。(記者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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