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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聿文
四川汶川發生大地震後,盡管政府及時公布了地震消息,動員和組織各方力量抗震救災,讓人們在第一時間了解災區真相,最大限度地壓縮了謠言傳播的空間和土壤,但與地震有關的一些謠言還是不脛而走。比如,被地震波及的北京,傳言晚上有2-6級餘震;汶川地震預測信息之所以沒公布,是為辦奧運被禁止透露,等等。這些傳言在有關部門的及時澄清後,很快就消失了。
然而,有類謠言即使事後被證實為『子虛烏有』,也還在發酵。汶川地震後,有一篇題為『我預測2008年5月12日中國將發生地震』的帖子引起了網民的極大關注。這篇帖子說,根據他所掌握的資料,也和國外同行進行交流,預測5月12日中國將發生地震,地震大致位置會在四川和湖北中部。姑且先不說該帖發布者發布這種信息的意圖如何,它給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卻一時難以消除。此帖發布者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地質工作者,利用地震預報很難准確的特點,使他發布的信息看起來一切顯得那麼的『自然和權威』。
經記者的多方求證,已證明這是一起網絡謠言。但盡管如此,一些缺乏辨別和判斷力的民眾還是對此將信將疑。這告訴我們,對待此類謠言決不能掉以輕心,特別是在目前的網絡時代。網絡的匿名、自由和交互性強的特點又有助於網民隱藏身份,使得人們少了面對面的尷尬和法律的顧忌。因此,隨著互聯網和手機的普及,謠言似乎也找到了最佳的孵化器和生存地。
但是,謠言畢竟要人們相信纔會起作用,就此而言,民眾纔是制止謠言最後的『把關者』。所以,對於廣大網民和手機用戶來說,在享受網絡和手機傳播的快捷便利以及網絡言論的相對自由之同時,對一些未經證實或者難以證實,同時有可能引起重大影響的信息,要多問個為什麼,做到獨立甄別、思考和判斷。這是民眾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責任。雖然這很難,但必須盡力去做。現代法治社會,無論是在現實生活還是虛擬世界中,負責任的公民都應有法制意識,盡管網絡是虛擬的,但責任卻如影隨形,是實實在在的。
謠言止於真相,也止於每個公民的責任。雖然在每次大的災難發生前後,我們不可能把社會的謠言完全消除,但如果每個人都持有一種對社會擔當的責任之心,那麼,我們就能把謠言傳播的范圍及造成的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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