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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法庭的黃光裕,與那個曾經佔據報刊封面的『中國首富』幾乎判若兩人。羈押17個月後,黃光裕臉龐明顯清瘦了許多,看上去與41歲的年齡並不相稱。當年那個揣著4000塊錢來京闖蕩的黃光裕不會想到,自己此後的財富人生會如此跌宕,最終如夢一場。眼下,他雙手空空坐在被告席上,半生經營的百億身家,此時此刻已成了身外之物。
隨著案件開庭審理,籠罩在黃光裕身上的重重迷霧終於明朗。詳解案情,我們發現,黃光裕並非手眼通天、構築灰暗政商網絡的黑金人物,而是一個純粹的商人,一個草根出身、17歲離家打拼、成長於草莽年代、不守規矩的商人。
庭審現場
黃光裕方對三項指控均持異議
今天上午,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公司董事長許鍾民、黃光裕妻子杜鵑一並出庭受審。兩家被告單位——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派出代理人應訴。
早8時,蒙蒙細雨中,法院門外已圍滿中外媒體記者,現場架起了轉播車,1位美國記者也排在了等候領取法院旁聽證的媒體隊伍中。近9時,工作人員上班,排在第一個的記者要求換取黃光裕案的旁聽證,卻被告知有30個席位的第二法庭旁聽證已發放完。
接待大廳門外,一輛黑色路虎車停在了法院門口,車上下來一名黑衣女子,正是黃光裕的小妹黃燕虹。另外一輛黑色雷克薩斯中端坐的是其姐姐黃秀虹。在黃光裕被抓後,比黃小4歲的黃秀虹已接替黃光裕執掌鵬潤公司。為避開媒體視線,姐妹倆會合後悄悄驅車離開了法院大門。
此時,在接待大廳地下一層,黃光裕的辯護律師、『京城名狀』田文昌獨自躲在角落裡,但很快還是被幾家電視媒體發現。田文昌表示不接受采訪,並強硬地衝出『重圍』。
緊接著,國美、鵬潤的訴訟代理人以及杜鵑的律師許昔龍,許鍾民的律師劉東根、趙國華都迅速通過了安檢。當獨自到達的田文昌搭檔、律師楊照東走進大廳時,幾乎被蜂擁的記者擠倒。與此同時,在法院北門,代表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出庭支持公訴的『十傑』檢察官吳春妹等人,乘坐一輛標有『檢察』的警車進入法院。據稱,黃光裕一方將對3項控罪均提出異議。
9時20分,黃光裕的兩個妹妹也在保鏢的貼身護衛下走向了審判樓,在那裡,他們將見到闊別已久的二哥黃光裕,他們的大哥黃俊欽此時仍在羈押之中等候起訴。
今日庭審還有一大看點——國美公司的辯護意見。對於被控單位行賄罪,國美電器曾於今年3月1日發布公告稱:沒有發現公司的任何資產和資金被挪用及用於起訴書中所聲稱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行賄的用途。這一聲明顯示了國美對單位行賄事實不予認可,以此推斷,國美有可能在辯護中否認單位行賄指控,並主張定性個人行賄。這將明顯不利於同案被告——國美集團前董事會主席黃光裕。今日國美能否念及舊情,將於庭辯中揭曉答案。
中行貸款案
受牽騙貸案為人還貸
經記者多方了解,在2006年轟動一時的中行騙貸事件中,黃光裕本人涉案,其實與其兄黃俊欽無關,與當時被抓的原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牛忠光也無關,也不涉及大肆騙取房貸、車貸的富豪原罪。黃光裕的鵬潤房地產公司涉嫌騙貸案,是因一個叫馮輝的人而起。黃深陷其中,皆因埋頭逐利而惹禍上身。但是,只懂得金錢交際的黃光裕,最終將事件引向了另一個結局。
騙貸人出逃黃光裕頂缸
2001年,黃光裕開發的首個樓盤鵬潤家園尚有4萬平方米待售,其中一棟名為『豪苑』的大廈因戶型偏大而滯銷,黃為此煞費心思。一天,售樓處報稱,有人要大量買房。見大主顧上門,黃光裕親自接待了對方。來人叫馮輝,北京建業投資有限公司老板。見面後,馮輝表示他要將豪苑大廈整棟買下,用作出租經營。黃光裕大喜。
一番討價還價之後,馮輝整體買下豪苑大廈大部分住宅。不過,由於資金有限,馮輝決定以假按揭方式向銀行騙貸,他找來很多身份證和鵬潤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並向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辦理按揭,鵬潤公司作為開發商履行擔保責任。實際上,銀行貸款最終到了馮輝手中,由馮輝負責償還按揭,他同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鵬潤支付雙方約定的購房款。
之後幾年,馮輝把豪苑大廈改造成寫字樓,並成立物業公司對大廈進行物業管理,出租效益一直不錯。就在此時,中行貸款案案發。黃光裕在報紙上吃驚地看到,審計署在審計中行貸款過程中,發現鵬潤家園在中行有3億餘元虛假按揭貸款,涉嫌貸款詐騙,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黃趕忙聯系馮輝,馮稱會處理此事。但很快,馮輝就聯系不上了。原來,馮輝此時已經出逃。他旗下的公司還涉及向中行獲取虛假車貸。
事件曝光後,警方對黃光裕和鵬潤公司展開了調查。滿城風雨中,黃光裕無計可施,他試圖聯系負責此案的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此時,相懷珠也正想找黃光裕,讓黃就鵬潤公司涉嫌虛假按揭貸款的問題說明情況。
很快,相懷珠帶著下屬與黃光裕見面,要求黃配合調查。黃光裕說明自己沒有非法佔有貸款,同時表示現在找不到馮輝,鵬潤公司作為這筆業務的信用擔保方,願意履行擔保責任歸還貸款。黃光裕還希望警方加緊調查,減少對國美的負面影響。
據記者了解,雖然鵬潤和國美是兩家獨立的公司,但在鵬潤曝出貸款案後,與國美合作的銀行紛紛作出反應,下調了國美的授信額度,使國美在全國失去了20個億的信譽額度,資金鏈一度極為緊張。受此影響,國美的供貨商開始謹慎觀望,不敢再大量供貨給國美。
看著國美整個經營受到影響,心急如焚的黃光裕一再聯系相懷珠,希望警方盡早撤案。同時,黃光裕兌現替馮輝履行剩餘還款義務的承諾,他按相懷珠要求,把3億資金匯到北京直屬總隊指定的中行賬戶中。但出乎黃光裕意料的是,銀行以不符合正常還貸程序為由,拒絕鵬潤還貸。黃光裕只得再找相懷珠協調,讓銀行把錢收下。
『出借』百萬供相懷珠炒股
2007年初,公安部經調查後,對鵬潤公司涉嫌騙貸案發出了『撤案通知單』,鵬潤公司隨即發布了新聞通告。沒過多久,各地銀行逐步恢復了國美的授信額度,供貨商方面也逐漸正常。此時的黃光裕大大松了口氣,他首先想到的,是要感謝相懷珠。黃提出要為相懷珠臨時解決一套住房,被相懷珠回絕。黃並未放棄對相的拉攏。在相懷珠獲得公安部分房後,黃光裕提出贈送全套家用電器。一番推卻之後,相懷珠難敵盛情,與妻子前往黃光裕旗下門店挑選了電視、空調、洗衣機等家電,總價值6萬餘元,均由黃光裕簽單。
2007年八九月間,在一次宴請相懷珠時,相懷珠的妻子李善娟抱怨炒股賠了不少錢,許鍾民便在飯桌上將黃光裕布局中關村股票的消息透露了出來。但相懷珠夫婦沒有多少資金炒股,得知這一情況,黃光裕馬上將100萬元資金『借』給相懷珠夫婦。
就這樣,曾查辦證券大案而受重用的公安部乾將,搭上了中國首富內幕交易的便車。可嘆的是,夫婦倆東拼西湊投下181萬資金,最後不但全倉套牢,還因此背負了受賄百萬的重罪指控。
國美稅案
百萬『封口費』答謝孫海渟
中行貸款案並不是黃光裕2006年惟一遭受的調查,幾乎在警方調查貸款案的同時,國家稅務總局也對國美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展開了全國性的稅務稽查。但兩起調查的區別在於,前者沸沸揚揚,後者卻進行得悄無聲息,稅案詳情至今未曾披露。
據檢方指控,國美稅案結束後,黃光裕給負責此案的原國稅總局稽查局三處處長孫海渟100萬元作為答謝。不過,與外界猜測大不相同,黃光裕並不是請托孫海渟在處罰中手下留情,而是希望稅務機關對新聞媒體三緘其口。因此,這百萬賄金,實為『封口費』。
國美被罰8000多萬
2006年,已被中行貸款案搞得焦頭爛額的黃光裕突然聽說,國稅總局稽查局啟動了對國美的稅務稽查。黃光裕對此非常惶恐,他怕的不是要繳多少稅,而是騙貸案尚無定論,如國美再曝出稅案,將出現供貨商上門追賬的可怕局面。
按黃光裕的強勢要求,國美銷售電器後至少要佔壓貨款3個月,全國門店由此生成高達上百億元的現金流,這成為黃光裕手中無償佔有的資本籌碼。用別人的錢炒股、炒期貨,投入各種資本游戲,甚至進行內幕交易,這就是黃光裕的盈利模式。這種模式依賴充沛的現金流,一旦斷裂,有崩盤之虞,還會引發股市停牌。所以,穩住媒體,保證輿論環境不再惡化,成為黃光裕的頭等大事,他為此不惜用錢來擺平。
2006年八九月間,國稅總局稽查局處長孫海渟約談黃光裕。作為資深稽查官員,孫查辦過多起稅務大案,當年曾任劉曉慶稅案的專案組負責人。首富黃光裕,正是孫海渟在仔細研究過富豪排行榜後,親自圈定的調查對象。同時,國稅總局接獲舉報,終致國美稅案案發。
在國稅總局,黃光裕第一次見到了孫海渟。在陳述了國美的財務狀況後,黃光裕表示自己主觀上不會偷逃稅款,國美願意積極配合稅務稽查,查出問題願意承擔責任。但黃提出,希望調查不要向媒體公開,最好能保密調查,避免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孫海渟公事公辦地回應,如果國美配合,可以考慮不予曝光。
離開國稅總局,黃光裕還是放心不下,他決定讓許鍾民通過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一大隊副隊長靳紅利約請孫海渟吃飯。靳紅利所在大隊負責涉稅案件,與稅務系統非常熟絡。對於黃光裕的邀請,因靳紅利作陪,孫海渟並未回絕。宴席上,黃光裕講了國美的處境。孫海渟表示理解企業的難處,稱稅務部門在稽查過程中有工作紀律,不會對外披露。
對於國美稅務問題,孫海渟明確告知,國美收取供貨商的返利、進店費、上架費、店慶費應繳增值稅,而不是營業稅。對於國美股權轉讓中出現的增值問題,由於國家出臺新規,國美應補繳企業所得稅。孫海渟還要求黃光裕主動申請繳納個人所得稅。孫以玩笑的口吻對黃光裕說,在國美稅案上准備好1個億來繳稅。黃光裕笑談間滿口答應。
此後,針對國美的全國性稅務稽查持續了1年,各地稅務機關相繼下發了處理決定,最終連補交稅款外加滯納金、罰款,國美集團總共繳納了人民幣8000多萬元,其中包括黃光裕繳納的800多萬個人所得稅款。不過,國美稅案始終未向社會披露。黃光裕得償所願,決定答謝孫海渟在稅案中的關照。
遭索賄奉送120萬現金
2008年初,黃光裕再次約請孫吃飯。席間,趁房間裡沒有別人,黃光裕把裝有10張銀行卡內存100萬資金的信封遞給了孫海渟,說稽查沒給國美造成不良影響,非常感謝。喝得醉醺醺的孫海渟也不知信封裡裝的是什麼,推辭不過收入囊中。
次日,酒醒的孫海渟拆開信封,看到每張銀行卡背面赫然上寫著『10萬元』,不由吃了一驚。幾天之後,孫海渟主動約黃光裕吃飯。見面後,孫海渟沒提銀行卡的事,卻趁黃光裕離席的間隙,不動聲色地把卡塞進了黃光裕的外衣兜。吃完飯,孫海渟走出餐廳道別時,纔點破了退卡的事。黃一聽就急了,趕緊回房拿了衣服,攔住正要離開的孫海渟,說這些錢可以先拿去做投資,等賺了錢再還也不遲。最終,孫海渟半推半就地笑納了。
據孫海渟供述,後來他曾幾次想將卡退回,但沒禁得住誘惑,還是把卡留下了,但卡中的錢他沒敢動。2008年11月黃光裕內幕交易案發被警方拘留後,孫害怕被牽連,將內存百萬的10張銀行卡剪成碎片,投入廁所下水道衝走。據記者了解,涉案的銀行借記卡原本是黃光裕給公司高管年終分紅准備的,是由國美財務人員用借來的若乾身份證開設,每張卡背面寫有金額和密碼。孫海渟收取的銀行卡資金是否如其所說未被動用,已無從查證。
除孫海渟外,負責北京國美公司稅案的北京國稅局稽查局梁叢林、凌偉也各得50萬元好處。對從中牽線搭橋的靳紅利,黃光裕讓許鍾民酬謝對方30萬元。但靳對此並不滿意。黃光裕不敢得罪對方,又把靳叫到他在鵬潤大廈的辦公室,將裝有120萬現金的拉杆箱交給了靳。
據記者了解,國美稅案中的4名涉賄公職人員都已先後在市二中院受審,4人全部控罪均來自黃光裕一方的行賄。孫海渟被控受賄100萬,靳紅利被控受賄150萬,梁叢林、凌偉各被控受賄50萬元。庭審中,只有靳紅利否認控罪,稱自己拿錢是受托去行賄其他官員。可事實上,靳紅利將他收取的150萬元全部存入銀行,進行了理財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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