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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隨著本市最大的棚戶區??門頭溝采空棚戶區拆遷啟動,一些拆遷糾紛湧入法院。昨日,門頭溝法院公布審理棚戶區拆遷糾紛案件四項原則。規定,公房合法轉讓後拆遷補償款歸買房人所有。
據介紹,門頭溝采空棚戶區拆遷改造,將涉及3.1萬個家庭,8.5萬人。目前法院受理的棚戶區改造糾紛已達400餘件。對於此類案件將如何處理,門頭溝法院向社會公布了4項原則。
公房轉讓拆遷款歸買房人所有。該院受理的案件中,不少是公房的原承租人將公房使用權轉讓後,看到所轉讓的公房面臨拆遷,將獲得巨額經濟補償,便以種種理由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確認轉讓合同無效,要求收回住房。對此門頭溝法院表示,公房使用權交易,已經被地方法規所認可,只要被轉讓的公房經過房屋產權人的同意,包括事先同意和事後認可,轉讓行為將被認定為有效。買房人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
子女出錢為父母買房,拆遷時可多分遺產。審判實踐中,有些家庭在房改過程中以父母的名義購買了房屋並登記在父母名下,但是實際出資人是某個子女。此種情況如果發生糾紛,不能認定實際出資人為房屋所有人,但在發生繼承時,實際出資的子女可以適當多分遺產。
法院受理的第三大類拆遷糾紛是房屋拆遷時,承租房屋的經營者索要停業停產補助。對此法院的審理原則是,對於承租人的補償可按照雙方合同約定進行處理,沒有合同約定的,應結合租賃期限、未履行合同的期限、租金及營業情況等給予適當補償。
在房屋拆遷中,拆遷公司與房主已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又發生糾紛的,可向法院起訴,未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法院不予受理,只能進行行政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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