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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小學招收新生年齡為年滿6周歲(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須依據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證件、兒童預防接種證,在所屬學區片小學報名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所屬區縣教育局根據招生實際情況統一調配到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入學。
今年,公辦小學招生實行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免試入學。民辦小學招生在區縣教育局統籌指導下進行,招生人數控制在6個班、180人以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與小學招生同時進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津入學,須持有暫住證、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務工證明、住(租)房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定居國外華僑適齡子女來津入學,按照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市教委有關規定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在小學招生時,學校對報名適齡兒童實行登記入學,不再收取報考費。嚴禁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和變相考試。在招生過程中,各區縣教育局將加強監督和檢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堅決制止各種名目的亂招生、亂收費現象。嚴格禁止任何學校提前招生;禁止將學生分為重點、非重點班和舉辦各種形式的實驗班;禁止市區公辦小學以舉辦寄宿等方式,招收外片、外區學生;禁止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聯合形式招生;禁止學校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收取借讀費及其他任何費用。對違反規定亂招生、亂收費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堅決予以糾正和處理。
據了解,各小學在招生前一周將張貼公布招生簡章,明確學校招生范圍、報名手續、有關要求等。(記者張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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