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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26日進行第三次審議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此前,在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時,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本法應妥善處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的關系,屬於應當保密的事項,應當嚴格保密;屬於依法應當公開的事項,應當公開。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贊成上述意見,建議將相關法律條款修改為: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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