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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決定》今天公布。兩個決定所涉內容一致,即取消對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並將禁止入境的患有精神病和肺結核病外國人的范圍,限定為嚴重精神病人和傳染性肺結核病人。
據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1989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和1986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都明確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外國人入境。上述規定是基於當時對艾滋病等疾病的認識作出的。隨著對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逐步認識到,限制上述外國患者入境的做法,對本國疾病防控工作的作用十分有限,反而屢次成為我舉辦各類國際活動的一個不便之處。取消這些入境限制,不會引起這些疾病在我國境內的高發和傳播。
科學證明,日常接觸不會導致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的傳播。
根據實際需要,我國近年來多次舉辦的大型國際活動,如1990年的北京亞運會,1995年的世界婦女大會,2007年的全球基金理事會會議,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等,都采取了由國務院批准,臨時允許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風病外國人入境的做法。實踐證明,這不僅沒有對我國公共衛生和社會穩定造成負面影響,反而提昇了我國的國際形象。
目前,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國人入境的國家和地區已達110個;韓國與美國也分別於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對患有艾滋病外國人的入境限制。同時,絕大多數國家都不限制患有性病的外國人入境。而據馬海德基金會介紹,目前除中國外,其他國家均未限制患有麻風病外國人入境。此外,2008年6月18日第8次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通過了《撤銷對麻風病患者和麻風病治愈者及其家屬的歧視》決議案,強調麻風病病人應當與普通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我國政府簽署了該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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