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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御賜雙龍寶星(一版)頭等二級
海關難把最後閘門
令人費解的是,2007年6月起實施的《文物出入境審核標准》有明確規定,1911年以前的勛章、獎章、紀念章禁止出境;1949年以前的,能反映重大歷史事件,有特殊意義的;頒發給著名人物的;有重要藝術價值的勛章禁止出境。上文提到的那名俄羅斯人拍走的重要徽章都在此標准范圍內,他買下徽章後是如何帶出國門的呢?
北京某拍賣公司的網站掛著《文物出境審核標准》,但當記者致電該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詢問徽章出境事項時,對方對雙龍寶星勛章是不是文物還存有疑問:『照您這麼說,1949年以前的都算文物了?都不能出境了?』
龍先生告訴記者,現在的徽章基本通過郵寄和快遞進出國門。『進來的少,出去的多,因為國內收藏徽章的人少,財力也不如人家。』
歐洲和日本的雅虎網以及國內各大古幣收藏論壇都有徽章拍賣專區。古董商會通過網絡發圖片給海外藏家,藏家看好並付款後,賣方就通過郵件將藏品寄到海外,如果是重要徽章就發快件。『填(報關)單子的時候填工藝品,不會填同光勛章、藍花勛章嘛。』龍先生身邊做徽章生意的朋友都如法炮制,每次都能順利過關。
龍先生表示,他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能加強監管,杜絕珍貴徽章的外流,『這些徽章是不可再生的,在郵寄過程中,琺琅很容易損壞。』
那麼,海關能把住徽章外流的最後一道閘門嗎?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海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徽章類文物的監管難度很大。『超過一定量的物品纔需要單獨報關,像徽章這麼小的物品只要不是成批出現並且隨身攜帶,海關很難查。』『同時,徽章不像鑽石或錄像機,價值很難判斷,在沒有專家判斷其是否屬於文物的情況下,海關不能隨時扣下。』至於郵寄和快遞包裹,海關主要查驗電子元件和毒品等。而且對快件只有30%的抽查率。
近年來,只有大連海關和天津海關查獲過個人攜帶出境的徽章,且查獲的都是外國人。被天津海關查獲的韓國人將徽章與古錢幣放在了一起;在大連被查獲的日本人因為攜帶的物品涉及日軍侵華歷史而引起了注意。
政策解讀:徽章文物出境,國家可追索就中國珍貴徽章流失的問題,《世界新聞報?鑒賞中國》周刊記者通過電話向國家文物局社會文物處處長譚平諮詢時,他表示,無論徽章文物類是否屬小門類收藏,國家是有管理規定和措施的,徽章文物類也不例外。文物行政部門在進行文物拍賣標的審核時,對於禁止出境的文物將附以特別標識。拍賣公司在印制圖錄時,需按照文物行政部門要求進行標注和說明,明確告知競買人此件文物禁止出境。如買受人攜帶經審核禁止出境的文物出境或未經審核就將其攜帶出境,皆屬於文物非法出境,國家可以依據相關國際公約進行追索。
譚處長還介紹說,國家文物局目前在全國設立了14個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處,這些管理處專門配合海關開展工作,可以對疑似限制出境文物進行現場實物鑒定。但徽章類文物由於體積小、易攜帶,的確給海關部門增加了監管難度。傅薔李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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