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日前,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進行了審理,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協議,被告一次性賠償年僅6歲的小錢85萬餘元。2009年9月9日,趙某駕駛安徽某乳酸有限公司中型自卸貨車沿勝利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王崗村路口時,將橫過道路的小錢撞倒。 |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進行了審理,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協議,被告一次性賠償年僅6歲的小錢85萬餘元。
2009年9月9日,趙某駕駛安徽某乳酸有限公司中型自卸貨車沿勝利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王崗村路口時,將橫過道路的小錢撞倒。小錢的雙腿被壓斷,經安徽萊蒂克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五級傷殘。該事故經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大隊責任認定,趙某負主要責任,小錢負次要責任。小錢父母與被告多次協商處理此事故,但雙方因賠數額協商未成,小錢父母遂將安徽某乳酸公司訴至淮上區法院。
審理過程中,經過法官悉心調解,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期間護理費、傷殘賠償金、安裝假肢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5.5萬元。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4月19日被告已將剩餘的81萬元一次性付清。王勇高翔莊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