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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今年,紀檢監察部門有望出臺全國性管理辦法監管『裸官』。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日前聯合印發了《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指出要『研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具體落實辦法』。這也是『裸官』監管第一次作為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工作重點被提出。 |
今年,紀檢監察部門有望出臺全國性管理辦法監管『裸官』。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日前聯合印發了《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指出要『研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具體落實辦法』。這也是『裸官』監管第一次作為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工作重點被提出。(2月23日《羊城晚報》)
提到『裸官』,不能不提陝西省原政協副主席龐家鈺、滯外不歸的溫州鹿城區前區委書記楊湘洪。在此二人『犯事』之前,社會上早就不乏他們腐敗的『謠傳』,卻並未觸發反腐部門積極調查的『敏點』。如果反腐部門本著不放過一個疑點的高壓態勢,逐一順藤摸瓜、刨根究底,到底還有誰敢以『裸官』方式炫富呢?
再深究下去還不難發現,絕大多數『裸官』的財富積累離不開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這些交易之所以在一段時間內平安無事,有腐敗分子以權壓人因素,更因為權力屢屢刻意偽裝,躲避監督視線。當權力運行於失去陽光普照的暗角,難以受到有效監督的權力又怎能保證時時處處高風亮節?
毫無疑問,監管『裸官』無疑是必要的。但若只盯住這些腐敗終端,至多只是對那些木已成舟的腐敗行為再虛設一道消費禁區。同理,監管『裸官』,雖然客觀上可能方便打擊腐敗現象,但對那些不易受監督的權力而言,此一時的禁令,並不能對彼一時的貪欲形成太大的反促作用,或者講,只是促使他們稍費心思,順便挖掘一條新的腐敗通道。
『裸官』權錢腐敗玩的是掩人耳目,這也意味著,若要使權力行使在廉潔軌道上,不能僅寄望於連篇累牘的教育,更在於著力構建陽光行政,剝離那些附加於權力上的種種利益因素,讓權力在法律規章制度可以有效約束的框架下陽光『裸行』。比如,千呼萬喚的財產申報機制正是促使權力『裸行』的有效對策之一。(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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