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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長假將至,景點門票價格照例成了公眾關心的話題。
媒體報道說,4月27日,國家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意見》要求,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游覽參觀點,凡調整門票價格時,要提前半年向社會公布。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游覽參觀點不得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及之前1個月內提高門票價格。地方性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地方性法規執行。
這個通知裡提到的《意見》,指的是《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 ,這個《意見》 ,去年就有了,如今又專門發通知要求各地價格部門貫徹落實,可見這個《意見》中關於門票價格節日期間漲價的種種限制性規定,在一些地方還沒有得到落實。
在『五一』到來之前幾天下發這個通知,初衷當然是好的,但能不能起真正遏制一些景點節前漲價的習慣性做法,現在仍讓人心存疑慮。大家都知道,假期是很多景點漲價的好機會,現在離『五一』還有幾天時間,想漲價的可能早已經萬事俱備,甚至調整到位。現在再發這樣的通知,是不是有些太晚了?有多少景區已經緊鑼密鼓地准備漲價,地方價格主管部門還有時間去調查和糾正嗎?這個通知或許會對一些景點起到警告作用,但要想真正改變『借節漲價』的現實,還需要當地主管部門把工作做在前面,建立完善的監督制度。大家都知道,一些景點漲價即便是違規了,事後也很少有被追究責任的。去年『十一』長假之前,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各地多家景點違規漲價,連新價格牌都拍下來了,但到後來大多還是不了了之了。假期是旅游旺季,要避免景點『趁火打劫』,僅靠一紙通知是不夠的,還要地方主管部門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這個通知提到??地方性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地方性法規執行。這其實也就是說,景點要不要漲價,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手裡有很大的自主權,這就要求地方各部門擔起責任。
下發『禁漲令』說明國家有關部門已經看到了景點借節漲價的普遍現象,並在盡力調控,至於能否落實到景區,地方價格主管部門的態度和作為至關重要。其實,一些類似的通知在其他部門也很常見,但是因為落實不力,最終都成了無關痛癢的勸誡和提醒。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這份通知,使禁漲令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讓公眾有個舒心的假期之旅。(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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