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要內容:一名出租車司機遇事不冷靜,與人發生爭執後,失手傷了對方的眼睛致輕傷。近日,天津市薊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公安薊縣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姚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嘗試對雙方當事人適用刑事調解,取得良好效果。 |
人民網?天津視窗4月29日電:一名出租車司機遇事不冷靜,與人發生爭執後,失手傷了對方的眼睛致輕傷。近日,天津市薊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公安薊縣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姚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嘗試對雙方當事人適用刑事調解,取得良好效果。
22歲的姚某是一名出租車司機,2009年12月的一天,姚某將車停在一家超市門口等候生意,52歲的李某從車邊經過時不知何故用腳踹了姚某車的前輪,姚某下車與其理論並發生糾紛。爭執中,李某用手輕打了姚某臉頰,姚某順手用車鑰匙擊打李某頭部,不料,鑰匙串上面的『耳挖』戳進李某眼睛附近皮膚。後經法醫鑒定,李某傷情構成輕傷。
案發後,姚某認罪態度較好,表示願意賠償。受理此案後,薊縣檢察院考慮到其年紀不大且案件情節輕微,決定對該案嘗試適用刑事調解制度。經過調解疏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姚某依協議對李某進行了賠償,李某也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責任,檢察院對姚某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既維護了雙方當事人利益,也給了姚某改過的機會。(記者王學軍通訊員耿春傑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