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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兼有水利灌溉和濃郁鄉土景觀特色的橡膠壩,竟然成了吞噬生命的地方。一群十六、七歲的中學生,結伴到寶坻潮白河的水壩上游玩,16歲的小林(化名)不慎從高空跌落水中溺亡。景猶在,人已沒,小林父母在痛定思痛之後,認為事發橡膠壩作為當地一個重要景點,管理部門存在著無可爭議的責任。而負責該橡膠壩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卻認為小林的死亡僅是意外事件,是父母疏於監護導致,與職能部門沒有關系。
潮白河水仍在靜靜地流淌,死者父母和政府部門之間的官司仍在繼續。不管結果怎樣,我們更關注的是,全市還有多少個像橡膠壩一樣的水利設施,我們的監管、執法部門能不能更多地做點什麼,更好地盡到責任,為了生命不再流逝。
『吃人』的橡膠壩
4月11日,記者來到寶坻郝各莊。小林的父親田某今年40多歲,是郝各莊鄉的農民,有一手好木匠活兒,一直勤勞養家。『孩子是去年7月24日下午1點多出的事兒。我當時在北辰打工,一下子就傻了。老板派車把我送回寶坻,孩子他媽早就哭的癱倒在地上。找了幾艘船打撈,但水流太大,勉強靠近也給衝走。』田某說,村委會曾找到水利部門要求他們把橡膠壩提昇起來,不讓水繼續往下流,但是,水利部門說要向領導匯報。『我們托關系找了很多領導,一天之後,纔算把壩提了起來。孩子纔打撈上來……』
『那時,我們剛考完試,正是放暑假的時候。我們哥兒倆一起去的橡膠壩,當時還有七、八個伙伴。橡膠壩那兒的人很多,有玩的,有捕魚的,還有撈水蟲子的。』小林的孿生弟弟小輝很懂事,充滿了自責。『前面有一個婦女抱著小孩先上去了。橡膠壩有四、五米寬,有點滑,我們以前也經常上去。我走到半截兒,我哥哥纔上來。開始時,橡膠壩上的水流不大,突然,水流有所加大,這時,我聽哥哥喊了一聲「哎喲」,我回頭一看,他滑倒在橡膠壩上,並順著水流跌到下面的河水中。我們都會游泳,他開始時還在水裡掙紮,但從高空中摔下時水性肯定受到影響,後來劃著劃著就沈了下去……』小輝痛哭著說。當時,旁邊有不少人,有捕魚的,他們也有人試著想劃船或是跳河救人,但是,那麼大的水流,誰都不敢上前。
小林的母親是個善良的家庭婦女,事發後一直沈浸在痛苦中:『小林的照片全燒了,只剩下這一張學生照……』照片裡,他的笑容永遠凝固在16歲。
逝者父母:危險仍然存在
出事的橡膠壩位於潮白河寶坻段,在津薊高速寶坻區出口附近。記者現場看到,藍色的橡膠壩有近千米長,三、四米寬,橫亙在河中央,因為河閘沒有提昇,上游的河水經過該橡膠壩緩緩向下游流去。壩的設計很有民俗特色,九座『魚躍龍門』的雕塑矗立在橡膠壩上,堤岸上的景觀燈也新穎別致,成為當地的一處很有特色的景點。
『到晚上,這些景觀燈會亮起來,很漂亮。』橡膠壩的岸邊有一座小房子,看門的周大爺今年70多歲,他說是寶坻區水務局派來的,職責僅是看護這個房子裡的設備。周大爺說,夏天熱的時候,這兒的人會多一些,有時要100多人,『在這兒玩,肯定會很危險,但是,一是不歸我管,二是我就是管,也管不過來。』
記者現場看到,偶爾有村民到橡膠壩附近的堤岸上遛彎兒,其中的一位村民向記者介紹說,通常每年的七、八月份,橡膠壩會提昇一部分,上游的來水被部分攔截後,河水僅會順著中間的河道流向下游,下游的坡底就會露出來。坡底下的一條小路,可以輕松地走上橡膠壩。『到夏天,很多人都會到這兒來玩兒。你說危險不危險?』
『我們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沒有精力,更沒有心情跟政府打官司。如果水務部門能表現出絲毫的同情,哪怕到我家裡問候一下,我們也就算了。但是,自始至終,他們認為此事跟他們一點兒關系都沒有,甚至在事發後也未做補救措施,危險至今存在。為了不讓更多的人重蹈覆轍,我一定要討個說法……』田某多次交涉未果後,今年年初將寶坻區水務局和寶坻區水務局河道管理所告到法院。
田某在起訴書中稱,小林當日與同伴數人在寶坻區境內潮白河附近玩耍,從河內橡皮壩上通過時,由於寶坻區水務局所轄郝各莊水利管理站突然開閘放水,導致小林站立不穩滑落河中,並致其溺水死亡。田某認為,寶坻區水務局在橡皮壩周圍既沒有設置任何防護或防范措施,也沒有進行警示,寶坻區水務局對其所設水利設施疏於管理,理應對小林的死亡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管理方:我們已盡義務
『橡膠壩是不准上人的。我們在附近設了四、五塊提示牌。還有,橡膠壩的南北兩岸100米都有防護欄,是封閉的。小孩自己偷跑進去淹死,跟我們沒有關系。』寶坻區水務局水政科王科長接受采訪時說,這座橡膠壩有兩個職能,一是水利設施,負責攔截水、蓄水,向城區供循環水、環境用水;一是景觀用途,供人欣賞。他說,提示牌上寫得很清楚,警告市民禁止攀登、500米內禁止捕魚、釣魚,後果自負等。
『既然橡膠壩是封閉的,小林又是怎麼進入到上面的?』對於這個問題,寶坻區水務局相關負責人稱,橡膠壩的旁邊是河道,不可能全部封閉,從鄉間小路能進去,『這麼長的河道,我們想攔也攔不住。』該負責人稱,該局在現場安排了工作人員,並住在旁邊的小房子裡。『但是,這些人不是看橡膠壩的,是看護房子裡的機器設備的,如水泵、電機等。光我們寶坻區,就有五、六十個這樣的閘、涵,這種橡膠壩有兩個,如果每個閘、涵都安排人員守護,不讓人進入,那要多少人力?我們不可能防護的過來。』此外,該負責人稱,田某等人所說的『水流突然變大』等情況也並不存在,事發時,橡膠壩並沒有啟動,始終保持原有狀態,小林的滑倒落水與水務局沒有任何關系。
『寶坻區水務局設置的提示牌,只能證明該局負有提示阻止他人靠近、接觸橡皮壩的義務,而這種義務絕不應該僅僅是豎兩塊牌子,設一點鐵柵欄。』伊兵律師對記者說,看護人員能阻止他人上壩,告知這些人危險;如果河岸邊的小道能夠被堵死,還會發生小林死亡的結果嗎?這些『如果』對小林來講、已經是毫無意義的假設了,但是,對於至今還生活在橡皮壩周邊的人們來說,是切切實實的生命保障。
在田某代理律師伊兵提供的法院開庭記錄中,記者看到田某及代理律師(簡稱『田某』)和區水務局、區河道管理所(簡稱『區水務部門』)的這樣一段對話。
田某:『出事後,你是否進行了調查?』區水務部門:『沒有,這事未反映到我們那裡。』
田某:『出事後,你們進行過調查或改進嗎?』區水務部門:『我們做得很好,不需要改進了。我們與事故沒有關系。』
田某:『當時,你們向下屬管理人員了解過事故經過嗎?』區水務部門:『與我們沒有關系,不需要了解。』
田某:『(河壩房子裡的人員)工作職責包括驅趕上壩的人嗎?』區水務部門:『我們已經設立警示牌,所以沒有這個義務。』
田某:『事故發生後,做過改進嗎?』區水務部門:『做的工作已經很到位,沒有必要改進了。』(本報記者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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