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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 29日,重慶北碚區法院對程文等2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程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非法經營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串通投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8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62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程文承包程文長壽區長壽湖二養殖區養魚,並於2002年10月31日出資成立重慶程文商貿有限公司,後更名為重慶程文農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2004年4月,程文公司獲取長壽湖生態養殖承包經營權後,糾集、籠絡唐紅兵、韓永彭等人,以程文公司為依托,采取公司、企業化管理模式對組織成員形成的制約關系,指使、授意組織成員在較長時間內有組織地實施了一系列的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程文為組織、領導者,以唐紅兵、韓永彭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犯罪組織。
法院還查明,程文涉黑組織圍繞長壽湖養殖業,設立了配備鋼管、木棒、望遠鏡、快艇等工具的百餘人護漁隊伍,非法行使漁政管理權,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數十起,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八人輕微傷、數十人被毆打。
此外,程文涉黑組織還通過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隱匿銷售收入、虛開發票套現、逃稅、詐騙國家專項資金、非法經營、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了巨額經濟利益,並把該利益用於組織成員分紅、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支付組織成員的『工資』、『獎金』、『購車補貼』及支付組織成員為組織利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在29日的庭審宣判中,法院認為以程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重慶長壽湖區域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遂依法對程文作出判決,唐紅兵、韓永彭等19名涉黑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2年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戴大進、王魯渝分別緩刑2年和1年。(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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