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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由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的衢州市原政協主席鄭樟林(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4月29日由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鄭樟林,現年62歲,大專文化,原系浙江省衢州市政協主席,曾任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此前,經檢察機關偵查查明,在衢州國光集團企業改制和浙西化工廠土地由工業用地轉為商住用地過程中,時任衢州市常務副市長的鄭樟林在接受原衢州國光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的請托和賄賂後,違反衢州市人民政府抄告單、專題會議紀要和相關文件的精神,濫用職權,擅自決定改變浙西化土地工改商的土地出讓金返還方式,並在事後疏於監管,擅自決定國光集團資產拍賣所得資金重復用於支付職工安置費用並授意和決定減免國光集團社保費用,導致國有資產損失2457餘萬元人民幣。
據檢察機關的起訴書指控,1999年至2009年,鄭樟林在擔任中共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衢州市政協主席期間,利用主持市政府常務工作並主管全市工業經濟、財政金融、體制改革、開發區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21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795965元、澳元2000元。
檢察機關起訴書還指控了鄭樟林在擔任衢州市常務副市長負責國有企業改制等工作過程中,濫用職權,導致905.54萬元國有資產流失。
2009年8月7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對鄭樟林立案偵查。同月10日被浙江省公安廳刑事拘留,同月24日被依法逮捕。案件偵查終結後,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交由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記者汪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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