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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玉樹地震未明確使用意見的捐款明確了如何使用,將全部用於民生。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昨日發布青海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管理監督辦法。
不同於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國務院出臺的加強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管理通知,國務院此次明確了捐贈資金使用的先後順序。
國務院明確捐贈者資金應主要用於青海玉樹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對捐贈人明確提出使用意向的捐贈資金,要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優先安排使用。
對未明確使用意向的捐贈資金,國務院安排了使用順序,首先應用於農牧民倒損住房重建,然後用於學校、醫院、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及設備配套等項目。
-要點
未規定捐贈款物管理費
國務院明確規定了汶川地震捐贈款物管理費問題,各級民政部門在救災捐贈工作中,一律不得在捐贈資金中列支管理費用,相關費用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安排。此次玉樹地震捐贈資金監督辦法中,未明確要求管理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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