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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廣東省新的最低工資標准將開始施行,為幫助企業和勞動者准確了解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此次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情況及最低工資標准執行過程中較受關注的問題進行了介紹。
有關負責人強調,最低工資標准是企業必須支付的最低報酬,並不包括加班工資,而包吃包住的費用更不能計入在內。
據了解,全省大部分市采用一個標准,僅韶關、河源、汕尾、清遠、揭陽、雲浮六市部分困難地區采用五類660元/月標准;而廣州、珠海則根據『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確定的標准上適當上調』的規定上調了標准,廣州市提高到1100元/月,珠海市提高到960元/月,略高於省政府原定的一類1030元/月、二類920元/月的標准。
焦點問答
問:最低工資標准包括加班工資嗎?
答:不包括加班工資或特殊津貼,也不包含『包吃包住』費用。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我省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特別要指出的是,企業不能把『包吃包住』費用計入最低工資標准。如:某市最低工資標准920元/月,當地某企業為職工提供食宿支出,每月發給職工500元工資,加上企業為職工提供食宿支出的伙食費200元、住宿費220元,合計為920元。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屬於企業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違法行為。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資後,再對自願選擇在企業吃住的勞動者,收取相關費用。
問:5月纔發4月的工資,需要按新標准調整嗎?
答:4月不屬於新標准調整范疇。從5月1日開始,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獲取的勞動報酬,應不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准。如在5月發放當月工資的企業,支付的工資報酬應不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准;如在5月發放上月工資的,尚不屬於新的最低工資標准調整范疇,但在6月發放5月工資時,必須不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准的,也必須按照新的標准進行調整。
問:如果企業違反最低工資標准怎麼辦?
答:違反最低工資標准企業至少罰款50%。建議企業員工應及時向工會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反映,通過合法正當的途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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