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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要內容:深圳市公安局長李銘日前與政協委員座談時表示,經過初步估計,深圳至少有100萬無固定職業人員。為『清除無業人員』立法,恐怕既過不了法律關,也過不了民意關,因為這實際就是收容遣送的翻版。 |
深圳市公安局長李銘日前與政協委員座談時表示,經過初步估計,深圳至少有100萬無固定職業人員。『沒有工作怎麼辦?公安什麼也不乾,盯著這100萬人也管不過來。』李銘說,無業人員不清除出去,深圳沒有太平。我們也在爭取,深圳不是有立法權嗎?如果給我們依據,對3個月以上無正當職業的人,不租房子給他,請他回原籍。(回原籍)至少還有塊地方。否則在深圳怎麼生活?』
把城市治安惡化歸咎於外來人口,這幾乎是當下所有城市管理者的一致想法。也因此,一些關於外來人口『准入』政策的設想不斷翻新。從法治的視角看,『清除無業人員』不值一駁,在國土上自由遷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容隨意剝奪,租房者與出租人之間有契約自由,行政機關不能粗暴乾涉。
為『清除無業人員』立法,恐怕既過不了法律關,也過不了民意關,因為這實際就是收容遣送的翻版。須知,清除100萬的外來人口,這樣的規模和烈度可以說比之前的收容遣送更甚。何謂無固定職業?這也很難定義,打零工的、擺地攤的、居家創業……這些算不算正當職業,如果為了確保治安,執法人員隨意擴大化解釋,受衝擊的外來人口何止100萬。把無固定職業人員『請』回原籍,怎麼個『請』法?為了生存,沒有多少人會自願離開,不讓這些人租房,這些人如果被迫流落街頭,問題豈不更大,這時如果動用公權力強制遣返,公民的權利將岌岌可危,沒人敢保證不會出現又一個孫志剛悲劇。
要追問的是,無固定職業人員就是天生的犯罪群體嗎?李銘局長說,深圳各看守所在押的嫌疑人中,有88%是第一次犯罪。『他們就是生活所迫,在內地都是良民,在深圳找不到工作,生活不下去,鋌而走險。』可無論怎麼說,這些人都是極少數,而且,雖然他們涉嫌犯罪,無疑也值得同情。
李銘局長也表示,防范和源頭治理是治安管理的根本。那麼,外來人口到城市後找不到工作被迫犯罪,什麼纔是『源頭』治理?明智的辦法恐怕不是把人趕出城市,而是城市建立更完善的救助制度,例如發放臨時救濟金,安排廉價租房,提供就業服務等。把100萬人趕出城市,動用人力物力之龐大,耗費資金之巨不難想象,但也許,只要把這筆資金的一部分拿出來用於外來無業人口救助,或許就能獲得事半功倍之效。
外來人口中存在龐大的無固定職業人群,本是城市化過程中正常的現象,這樣的群體並沒什麼可怕,我們沒理由將他們污名化。事實上,他們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弱勢群體,他們懷揣著夢想來到城市,結果卻不幸淪落在社會底層掙紮,他們中絕大多數人即使生存艱難到我們難以想象的地步,也不會輕易違法犯罪,而是堅信可以通過默默打拼改變自身命運。由此而言,他們是值得尊敬的,值得城市給予更多的制度的關懷。最好的社會政策其實也是最好的治安政策,認識到這一點,所謂的外來人口導致治安問題,其實不足為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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