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編輯同志:
1月18日,我在天津市圖書大廈二樓音像區買了一本《手到病自除》、2張《知足常樂》DVD盤和一雙穴位襪。回家後我發現書有問題,於轉天前去更換。後來我又上到大廈的五樓圖書區。在五樓的出入口,向守門的工作人員說明我帶著剛在二樓調換的書能否進入圖書區,他核對小票後表示可以。我再出門的時候工作人員卻不讓我出去了。我表示有小票,但他說小票沒寫書名不能作為憑證,然後又帶著我去二樓進行核對纔能讓我離開。我被人當成了小偷一樣,心裡實在是不舒服。我找到大廈的客服部,向他們反映。他們說要請示領導給我回復,但聯系了兩次後至今沒有個答復。曲津華
附記 記者速與天津圖書大廈取得聯系。接到來信後該大廈即展開了調查工作,詢問了相關當事人員。他們表示:盡管事實與曲女士述說不完全相同,但本著『顧客是上帝』的服務業共識,將讀者所購的120元音像商品進行退貨處理,同時讀者要求的購買價值98元的商品作價68元銷售,他們也予以了滿足。本報記者高小妹實習生莊 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