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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昨日(30日),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總指揮部建築立面整修組負責人表示,樓頂廣告的清整已列入『奮戰300天』重點天際線整治工程,到6月底,天津市外環線內所有樓頂的經營性廣告牌匾都將依法清除掉,還城市天空一片整潔。此外,單色LED顯示屏廣告和拱門、布標等的設置也將依法受到嚴格管理。 |
人民網?天津視窗5月1日電:昨日(30日),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總指揮部建築立面整修組負責人表示,樓頂廣告的清整已列入『奮戰300天』重點天際線整治工程,到6月底,天津市外環線內所有樓頂的經營性廣告牌匾都將依法清除掉,還城市天空一片整潔。此外,單色LED顯示屏廣告和拱門、布標等的設置也將依法受到嚴格管理。
樓頂廣告牌全部停止審批目前,天津市已全面展開對廣告牌匾的專項治理。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外環線以內的樓頂牌匾,包括商業廣告牌、布幔、牌匾、電子顯示牌以及在樓頂設置的單體字和標志等設施,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的樓頂經營性廣告牌匾將在6月底前全部拆除。據悉,本市正在制定戶外廣告統一規劃,在牌匾大小、色彩等方面進行規范。目前,天津市已經停止對樓頂廣告的行政審批,在此前已經行政審批的樓頂廣告牌,大部分將在6月底到期,到期拆除後將不再審批。
嚴格管理LED顯示屏廣告天津市還要拆除未經許可的電子顯示屏(牌)。在今年確定的市容環境綜合整治道路范圍內,未經行政許可設置的電子顯示屏(牌),6月底前全部拆除。可設置電子顯示屏的路段,應設置鑲嵌在門楣上建築上方,兩側不得超過裝飾柱,高度不超過0.4米,不得影響市容和群眾生活;不得設置電子顯示吊屏(牌);嚴格控制設置佔地電子顯示屏。根據統一規范,發布的內容只能橫向滾動,不得出現閃爍畫面。
非開業慶典不能設拱門『五一』節期間,商家設置的大紅拱門、懸掛的紅色布標等活動也將被限制。中心城區、建成區范圍內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的,必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經行政許可手續准予設置的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其內容應具有公益性,不能進行展銷、促銷、招商等商業性活動。凡未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的按違法設施處理,由各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拆除。懸掛經營性臨時宣傳品只允許企業開業慶典活動時,設置期限不得超過3天。設置充氣拱門的,跨度不超過10米,高度不超過5米,安裝設置安全可靠,不得影響行人通行;條幅寬度為0.5米至1米。大型商貿、文體、會展及各類宣傳、服務、諮詢活動經行政許可准予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設置期限屆滿後,應當及時撤除。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迎接檢查、接待來訪等活動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設置期限不得超過1天。施工工地設置的『文明施工』、『注意安全』等警示宣傳標語。應設置在施工人員生活區內或在建工程的建築樓梯3米以下的門頭適當位置,在建工程的建築樓體上不得設置招貼廣告、施工和工程監理等單位名稱的宣傳品。(記者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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