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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從5月1日起,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昨天(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樓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 |
從5月1日起,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昨天(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樓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
購多套房無法辦房產證上月30日,北京市出臺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其中規定了臨時性的限購措施,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昨天(2日),市住建委公布了落實該政策的實施細則,其中重申,『同一購房家庭』是指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對夫婦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購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該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該政策,在網上簽約及房屋登記工作中嚴格執行該規定。這意味著,如果違反規定,新購了多套住房,將無法辦理網上簽約,也無法辦理房產證。
購房將查驗戶口結婚證北京市住建委規定,自本月1日起,購房人在網上簽約前應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北京房地產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志表示,這就是說,購房人在決定買房,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就要填寫該《申報表》。
根據實施細則,開發商、房產中介、或二手房網簽服務窗口,將通過查驗購房人的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對《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核實並復印存檔,在網上簽約時錄入家庭成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原件將作為交易合同的附件及房屋登記的申請材料。
陳志表示,《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並不是唯一要核實的材料,在網上簽約和辦理房屋登記的審核過程中,房管部門都會調取房屋權屬和銀行征信系統中的材料,並與公安、民政等部門溝通取得購房人資料,與購房人填寫的《申報表》核對查實。如果購房人在填報申報表時弄虛作假將被查出。
細則 申報需承諾遵守『限購令』記者在《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中看到,除了要填寫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證號,所購住房地址等,均需要如實填寫。
《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分為兩種,一種是成年人購房時需要填寫的,需要填寫購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等信息。同時還要填寫所購住房地址、預售許可證號或房屋所有權證號。
另一種申報表用於未成年人購房時填寫,由購房人的監護人填寫。購房人、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戶籍地、身份證號也都需填寫,所購住房的相關信息同樣也要填寫。
兩種表格中,都附有一項承諾書,購房人要承諾遵守『同一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相關規定,並承諾填寫的信息真實准確,如有虛假,願意承擔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記者馬力)
開發商串通騙購將重罰 將暫停賣房資格,二手房中介違規暫停代理業務昨天(2日)發布的實施細則中,也明確了開發商和中介機構的責任。如果開發商和中介被發現與購房人串通騙購,將被重罰。開發商將暫停其賣房資格,中介也將無法再進行房屋買賣代理的業務。
市住建委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買賣合同。二手房中介機構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則應當通知並協助售房人與其解除買賣合同。
開發商和中介機構如果與購房人串通,騙購住房的,將暫停其網上簽約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予以曝光。
陳志告訴記者,開發商無法辦理網上簽約,就意味著將暫停其賣房資格。中介機構暫停網上簽約,也意味著無法從事二手房買賣的代理業務。同時,違規的開發商和中介還將被記入信用檔案,影響到其今後的業務。這些處罰對於開發商和中介機構都非常嚴厲。讓開發商和中介與購房人串通騙購的代價很大,他們應該都不敢做出這樣違法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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