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前,深圳一家公司生產的折疊電動自行車被廣東館看中,亮相世博會。這種被稱為低碳環保的電動車再次引起深圳市民熱議,因為按計劃深圳今年將嚴禁電動車上路。禁還是不禁?深圳至今仍沒下文。記者昨日獲悉,深圳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李銘前不久已表態,禁不禁電動車關鍵看民意。
面對是否『禁電』,一名網友表示不明白本要倡導的低碳生活為什麼將遭禁止,其觀點在網上獲得不少認同。這是一個相當糾結的問題,無論對管理者來說,還是對公眾而言。不過,跳出問題之外,『禁不禁電動車關鍵看民意』的官方姿態,在筆者看來,也未嘗不是一堂民主課。
毫無疑問,『禁電』關乎包括市民階層在內的所有利益相關者,那一部分人的利益具有天然的正當性呢?從官方的姿態可以看出,權力者並沒有先天認定任何一方的利益優先性問題,相反,把民意擺在了前面,這在筆者看來,既是對尊重民意或者說尊重多數這一古老決策規則經驗的張揚,也顯現了民意在決策中的分量。
但是,在『禁電』這一問題上,筆者以為,社會不能陷入『多數決』??多數原則的決策陷阱之中。從程序民主的角度看,多數原則是一種在意見分歧的情況下作出決定的方法,即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規則。不過,在『禁電』這一問題面前,我們要面臨的困境是,多數決策的強制性和利益優先傾向何以解決的事實。少數人的利益注定要為多數人犧牲嗎?
常識告訴我們,多數人的名義不見得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用『多數決』的方式也不能表明公共決策的天然公平與正義,如果認識不到這點,『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就可能淪為『多數人的暴政』。『多數決』原則並非總是與公共利益相一致:不少公司內,大股東以『多數決』的方式侵害中小股東的事件還少嗎?而在國際社會中,通過『多數決』方式而侵害一國利益之事也不鮮見。雖然『多數』原則也有產生與公共利益相符合的情形,但這背後往往也隱藏著私人謀求利益的陰謀。因此,我們必須對『維護多數人利益』而作出的決策保持警惕。更何況,民意是個復雜多變的角色。
『北京都不敢禁,深圳更加不可能隨便禁』的背後。反證了『禁電』問題的復雜性,也就是說,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維護多數人利益的問題,而是關乎眾多民眾福祉,甚至是生存的大問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警惕民意之下的『禁電』糾結遮蔽『多數決』陷阱,就有了足夠的正當性和現實性。
問題是公共決策的起點,而問題的發現有賴於社會民意的表達和整合。筆者以為,面對『禁電』問題,我們不能陷入『多數決』的公共政策制定陷阱,這就要作到民意的平等和公開交流,既要防止公民意見表達受到自己或所屬群體組織偏見的誤導,也要防止造成對弱勢群體利益與價值的排斥或漠視。
無須否認,民意之下的『禁電』糾結是一堂民主課,但是,我們更要警惕民意之下的『禁電』糾結遮蔽『多數決』陷阱。(作者:朱四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