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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將一名無辜的小學生綁架,其目的竟是爲了以贖金償還賭債,結果在作案5天后即被警方抓獲。日前,該男子被河東區法院以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000元。
家住本市東麗區的男青年崔某爲了償還賭債,預謀綁架小學生。2009年4月15日7時許,崔某駕駛一輛報廢的紫紅色華利汽車到本市河東區實驗小學附近的一家理髮館門前,見小學生王某某單獨路過此地去上學,崔某將其強行拽上車,並用事先準備好的透明膠帶等捆綁王某某手腳,堵其嘴蒙其眼,開車將王某某帶到東麗區大畢莊鎮南孫莊其租住的房屋內關押。後崔某給被害人母親肖某打電話,要求肖某準備現金15萬元贖回其女兒。因肖某表示無力支付15萬元贖金,崔某遂將贖金降爲人民幣5萬元,並多次打電話發短信催要和威脅。當日14時許,崔某要求王某某父母攜款到東麗區大畢莊鎮振東物流、東麗區歡坨大橋等處交易,後因擔心王某某父母報警,均未敢交易。當日22時許,崔某將王某某放在本市河北區滄江道滿江北里附近後逃離。當月20日,公安機關將崔某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