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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好友結婚,把酒言歡後一男子卻『順走』好友的金項鏈,結果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經法院審理,趙起丟失的項鏈價值25000餘元,因為王永有自首情節,也確有悔意,並得到了趙起的諒解,王永被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處罰金10000元。 |
人民網?天津視窗5月4日電:好友結婚,把酒言歡後一男子卻『順走』好友的金項鏈,結果被判處拘役六個月。
都是八零後的王永和趙起,是十多年的好朋友。趙起要在『五一』期間結婚,4月3日,王永就來到趙起家,隨了1000元份子,晚上趙起請王永吃飯,並商定晚上就住在趙起家了。酒一直從晚飯喝到第二天凌晨,回到趙起住所後,趙起將金項鏈摘下放在床頭櫃上。而王永卻起了貪念,他把項鏈偷偷地藏在樓道裡的雜物堆後面,然後回屋睡下。
第二天早晨6點左右,趙起發現床頭櫃上的項鏈沒了,而王永的酒勁也過去了,他有點後悔,可又礙於情面不敢告訴趙起項鏈是自己偷的,於是王永陪趙起來到派出所報案,在民警的詢問下,王永交代了項鏈是自己偷的並帶著民警在雜物堆裡找回了項鏈。當民警問王永為什麼偷好友的項鏈時,他說,那項鏈好像有一百克重,估計怎麼也得值10000多塊錢。
經法院審理,趙起丟失的項鏈價值25000餘元,因為王永有自首情節,也確有悔意,並得到了趙起的諒解,王永被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處罰金10000元。(記者張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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