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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公安消防部門獲悉,自即日起,本市將對全市170項重大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據介紹,此次檢查中,要求各施工現場在『硬件』上必須具備7個方面的消防安全條件,一是設置消防通道並確保暢通;二是設置臨時消防設施;三是確保給水管網的壓力和流量;四是設置儲存臨時消防給水的消防水池,儲水量不得小於18立方米;五是施工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六是建築外保溫材料的施工、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七是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捨等。
在『軟件』上,要求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將防火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各崗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施工人員、電氣焊等工種人員開展消防基本常識、基本技能的教育培訓;組織開展以疏散通道、安全用火用電等為主要內容的火災隱患自查,重點工程每日防火巡查;強化現場監督,嚴格落實動用明火審批手續,加強現場監護,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組織建立自救力量,定期開展滅火應急演練。
專項治理期間,消防部門主要采取日查和集中檢查、與建設主管部門聯合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嚴肅查處施工現場的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堅決督促整改各類火災隱患,特別是對缺乏臨時消防水源、缺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工程工地,將依法責令其增建臨時消防水池、配齊消防器材,提高建設工程工地的整體消防安全水平。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將依法責令停止施工,並及時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訊員陳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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