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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龍被取消緩刑又要蹲監了
等待他的將是『兩年差兩天』的未服刑期
陝西省鎮坪縣55歲的農民周正龍2008年被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考驗期3年,並處罰金和沒收詐騙所得。本月2日,突然傳來周正龍被法院帶走的消息,成都商報記者經調查證實,周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緩刑,收監服刑。等待他的,將是『兩年差兩天』的未服刑期。
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接受記者采訪時說,4月30日下午,周正龍突然被警察帶走。當日傍晚,她收到了蓋有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鮮紅印章的《刑事裁定書》,裁定書列舉出了鎮坪縣城關鎮文彩村村支書和一名鄉鎮乾部的證言,說周沒有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緩刑後也沒有及時匯報思想情況和活動情況,因此裁定取消對周的緩刑,立即收監執行。
鎮坪縣法院院長盧從義向記者證實:4月30日下午,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借用該院審判庭,向周正龍宣讀了取消緩刑的裁定。『現在人沒關在我們法院,而是在縣看守所。』盧從義院長說,周正龍2年零6個月的刑期,目前尚有『兩年差兩天』,因此『五一』節之後可能會送至監獄服刑。但具體會怎樣,還要由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周正龍的緩刑監管機關鎮坪縣公安局來決定。
今年2月,周正龍向安康中院申訴稱其詐騙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均不成立,請求改判其無罪。『挺虎派』劉裡遠認為,周正龍的再次入獄,與其對該案提起的申訴有關。
周正龍的律師顧玉樹對周的入獄也很吃驚。但他認為,周的現狀跟案件申訴,應該是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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