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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如外國人居留許可由本市簽發,應向本市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如居留許可由北京市簽發,則應到北京市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沒有居留許可但持有效簽證的,應向出具住宿登記證明的公安機關所在地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 |
人民網?天津視窗5月5日電:最近,天津市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新規實施後,一些持境外駕駛證的讀者詢問更換境內駕駛證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據天津市交管局車管所介紹,辦理境外駕駛證更換境內駕駛證手續,只能在市車管所辦理,各車管分所不能辦理。
按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新規定:一、持境外駕駛證的駕駛人申請我國駕駛證,應參加有關科目考試。
二、持有境外駕駛證的外國人,有居留許可的,應向居留許可簽發地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如外國人居留許可由本市簽發,應向本市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如居留許可由北京市簽發,則應到北京市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
三、沒有居留許可但持有效簽證的,應向出具住宿登記證明的公安機關所在地車管所申請更換駕駛證。如外國人住宿登記證明由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門發放,應向本市車管所提出申請;本市居住、暫住,持有境外駕駛證的華僑及港、澳、臺居民,應向本市車管所申請駕駛證。其中,華僑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明,爲入境時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明,爲有效期3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四、申請時需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身體條件證明及駕駛證。屬非中文表述,還應出具中文翻譯文本;駕駛人每個科目考試一次,可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本科目考試終止,申請人可重新申請考試,但科目三考試日期應在20天后預約。
持境外駕駛證換領境內駕駛證人員,提交法定證明、憑證真實、齊全有效並預約考試後,市車管所將原在7天內安排考試縮減爲3個工作日內安排考試,即由原每週二考試改爲每週二、五考試,考試合格當天核發駕駛證。(通訊員楊毅王棟劉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