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網?濱海高新訊福州市民張女士忽然覺得,與自己同居一年多的『省公安廳乾部』很不對勁。同居期間,張女士曾給了他11萬元買房,可房子沒到手,他要錢卻越來越頻繁。前天晚上,這男子落網了,張女士纔知道,他根本不是什麼『乾部』,反倒有詐騙前科呢。
2008年,張女士在祥?路某小區開了家便利店,認識了小區物業處主任鄭某。『小區4座806室要賣,我覺得這路段不錯,房子肯定會昇值,可以考慮買。』兩人熟悉後,有一天鄭某故作無意地透露道。張女士有些心動,他又拍拍胸脯表示,如果張女士有意購買,他可以和房東商量便宜點。
張女士說,她覺得對方是物業處主任,肯定不會說假話,於是就拿出2800元當作定金交給鄭某。隨後,兩人聊天的次數也多了。鄭某告訴張女士,自己一直單身,而且是『省公安廳副處級乾部,因為胃病辦理休假在家調養,沒事纔來荷花新村兼職做物業主任』。與此同時,鄭某還說自己有多達17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買房子利息比商業貸款更少,如果張女士願意,公積金可以借她買那套房。
不久,鄭某又邀請張女士到家裡做客。張女士看到了他家的警官證和警服,見到這,張女士更放心了。2009年2月,兩人談起戀愛,張女士隨即搬到鄭某家與其同居。同年11月,鄭某以小區那套房子要辦證為由,找張女士拿6萬元錢辦手續。
今年4月,鄭某又說房子要交房了,讓張女士拿5萬元領證。
為什麼鄭某三天兩頭要交錢,房子卻遲遲沒交出來?5月3日,張女士越想越不對勁,她獨自來到鄭某所說的4座806室查看,竟發現裡頭還有人住,且對方稱他從未要賣房。張女士這纔發現自己被騙,於是趕到福州象園派出所報警。當天晚上,張女士遵民警囑咐,回家後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而民警則於該晚在其住處將鄭某當場抓獲。
經審查,鄭某今年51歲,並非省公安廳乾部,且之前還有過詐騙前科。如果您也遇到此類詐騙,可以和福州象園派出所聯系。(記者瀟璇劉晟?)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