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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自實施至今已有月餘,本市先後開展了運輸撒漏、佔道經營、違法建設等專項治理活動,取得明顯實效。綜合執法部門共清理道路11500條次,治理亂貼亂畫44000餘件,治理違章建築2000餘間10萬餘平方米。
在佔路經營專項治理工作中,本市確定了124個佔路聚集點和千餘條道路作為治理重點。截至目前,124個佔路聚集點已治理完成113個;758條24小時無佔道經營的道路,已治理完成733條;225條16小時無佔道經營的道路,已治理完成215條。共規范店外擺賣2700多處次、清理道路兩側亂堆亂放760多處次,治理馬路餐桌、露天燒烤710處次。
在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中,本市對180條主乾道路兩側的私搭亂蓋行為進行治理,所有的違法建設計劃下月底前全部拆除。目前已治理違法建設2000餘間、10萬餘平方米,維護了市容市貌整潔有序的同時,為以後的公園和社區改造等工作提供了空間。此外,在運輸撒漏、違法廣告專項治理中也取得明顯實效。
但《規定》實施首月,執法過程中也遇到警力不足、公共設施缺少以及對市民不文明行為取證難三大問題。以楊柳青鎮為例,目前一線執法人員只有22人,車輛4部,而且天氣轉暖,季節性違章又要凸顯,要想把十幾萬人口的大鎮全天候管好,執法人員力量相當薄弱,執法車輛配備不足。此外,由於市場基礎建設差,在疏導治理上還有難度,特別是菜市場不足,不能滿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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