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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因道路拓寬,河南鄭州四中遭遇強拆,學校大門、傳達室與配電房被拆時,一些學生的高考資料、匯款單及藝術類考生成績通知書等被埋。
鄭州四中的學生們已經出離憤怒。媒體刊登的照片上,悲憤的學生爬上挖掘機,試圖阻止它的前進,這場景像極了《阿凡達》中的鏡頭,所不同的是,後者僅僅是幻象,前者卻是活生生的現實。
現實比幻象殘酷,因為它無可復原,甚至無法救贖。校門被強拆,留下狼藉一片,留給學生的是無法解答的追問??對面的高檔小區為什麼不拆?為什麼不能等到高考結束再拆?
任何強拆背後都有一筆復雜的經濟賬,更有一套貌似合法的理論,鄭州四中被強拆也不例外。且不論這經濟賬中的是是非非,這突襲式的強拆背後所秉持的理論讓人心驚。拆遷辦主任如是解釋挖掘機突進校園的行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無條件服從國家的公益事業……市教委都拆遷了,四中為什麼不能拆遷?』
以『國家利益』來統帥『個人利益』,以所謂『政府表率』來規范公民個體行為,這幾乎已成為強拆事件的鐵律。在這個鐵律之下,公民的利益訴求成了『漫天要價』,成了『與政府對抗』。於是,圍牆擋不住強拆,生命抗不住強拆。
何為社會公共利益,這恐怕不是幾個拆遷官員可以定論的。社會公共利益是公眾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的統一,是社會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協調平衡,將學生排除在教育這一社會公共利益之外,即是排除了社會公共利益的主體,沒有了公共利益主體,何來公共利益之說?
溫總理曾經說過,民生有四句話:教育是民生之基,健康是民生之本,分配是民生之源,保障是民生之安。可見教育是民生之首,在公共利益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是不可動搖的。即便如鄭州拆遷官員所說,鄭州四中門前的道路拓寬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但在教育這一公共利益面前,它還是不能充大。
遺憾的是,鄭州四中拆遷事件中,挖掘機撕裂了校園的平靜。強拆,難道已容不下一張安靜的書桌了嗎?(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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