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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 精神病人發病後應接受基本的醫療服務,也要保護正常人不受精神病人極端行為的傷害。昨日,6位省人大常委對我省(湖北)首部精神衛生地方法規??《武漢市精神衛生條例》進行執法調研,他們一致認為,盡早通過立法,是一個地區文明進步的標志。
據武漢市精神病醫院院長陳紅輝介紹,武漢市當前有各類重型精神障礙患者約12萬人,各類輕型精神障礙患者約30萬人。其中,60-80%左右的精神病人不能得到有效治療,被關鎖在家中的有2000人左右。此外,有1.2萬精神障礙患者存在潛在的危險行為,隨時有自傷和傷人的傾向,如不加以管理將造成不可估量的社會危害,釀成悲劇。而且,越來越多的青年學生、白領等受到心理問題的困擾,成為精神疾病的高危人群。
《武漢市精神衛生條例》曾於2008年11月經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按照程序,它須在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後方能生效。該條例強調了精神病人的權益,如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遺棄精神障礙患者等;同時也規定,無辜被精神病人攻擊而受到傷害的市民,在精神病人及監護人不具備賠償能力的情況下,可向市、區人民政府申請補助等等。
據悉,該條例如果順利通過,將是繼上海、寧波、北京、杭州、無錫後的我國第6部精神衛生地方性立法,也將是中西部地區首部相關立法。(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盧水平 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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