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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法庭上,楊濟源家屬的代理律師向法庭提出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議,希望法庭判處被告人楊成死刑立即執行,楊濟源的家屬同時提出57.5萬餘元的刑事附帶民事索賠。對於楊成的女友向楊濟源姐姐求情一節,孫志文稱,從刑法規定來看,對被告人的量刑是按犯罪情節違法性來定的。 |
人民網?天津視窗5月6日電:5月4日,『天津籍大學生楊濟源見義勇為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楊濟源家屬的代理律師向法庭提出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議,希望法庭判處被告人楊成死刑立即執行,楊濟源的家屬同時提出57.5萬餘元的刑事附帶民事索賠。
庭後,被告人楊成的女友求楊濟源的姐姐網開一面,並表示願意贍養楊濟源的父母。昨天,楊濟源的母親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稱:『誰也代替不了我的兒子。』
庭審回放 被告人最後陳述要捐器官被告人楊成是甘肅省人,案發時26歲,比楊濟源大4歲,案發前一天剛剛來到杭州。
據了解,2009年12月31日,楊成在杭州德勝路小吃店盜竊手機過程中,被楊濟源和同學扭獲。搏斗中,楊成用隨身攜帶的刀子捅死了楊濟源,隨後被警方抓獲歸案。
本案主審法官介紹,該案於今年4月22日公訴至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這在同類刑事案件中是比較快的。』案件是依照普通程序審理的,合議庭由三名法官組成。因為楊成沒有請律師,法院為其指定了辯護律師。本案沒有當庭宣判,但是,判決結果『應該迅速能出來』。法官認為,這一案件的事實比較簡單。
庭審中,楊成講述了作案的詳細過程。『我們四個到了工大後門的夜市,我用鑷子夾他外衣口袋裡的手機,他的同伴發現我,大喊起來,他轉過身抓住我的衣領。這時,他有好幾個同伴都圍上來,我說,你東西沒丟,就放了我吧。他們不肯,往我左臉上打了一拳,我把他往邊上推,准備逃的時候,我扔掉了鑷子。但是,越來越多的人圍著我,我說不出話來,很緊張。』楊成說,他本想嚇唬嚇唬楊濟源,但被對方揪著不放,於是就用刀捅了他。對於民事賠償,楊成說自己很想賠,但沒有能力,『如果可以,我用我的後半輩子來賠。』說到這裡,楊成忍不住抽泣起來。在最後陳述階段,他說:『願意死後捐獻身體器官。』
律師說法 精神損害撫慰金望得支持楊濟源家屬的代理律師、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孫志文律師稱,除了代表被害人家屬當庭提出索賠外,他還以律師名義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議:『從今年1月1日楊成歸案以來,到現在已經5個多月了,楊成沒有任何行為表示對被害人家屬的懺悔,說明他在悔罪上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行為。案發時,他不計後果,用刀刺死被害人楊濟源,主觀惡性非常嚴重,再綜合案發後的表現,我們希望法院能夠對其處以死刑並立即執行。』
楊濟源的家屬提出總額為57.5萬餘元的刑事附帶民事索賠。對於構成,孫志文這樣解釋:死亡賠償金49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以及交通費、喪葬費等必要開支。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孫志文認為,『目前在我國司法界爭議較大,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目前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這是司法的遺憾,我們希望通過這個案子有所突破。』
對於楊成的女友向楊濟源姐姐求情一節,孫志文稱,從刑法規定來看,對被告人的量刑是按犯罪情節違法性來定的。『刑事判決並不以被告人家屬祈求或被害人家屬主觀要求原諒來判決。』(記者高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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