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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2008年5月14日,時任株洲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的楊平在紅網株洲論壇上實名注冊,公布自己的職務和反腐目的,接受網絡舉報,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楊平被媒體稱為『中國網絡反腐第一人』。 |
2008年5月14日,時任株洲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的楊平在紅網株洲論壇上實名注冊,公布自己的職務和反腐目的,接受網絡舉報,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楊平被媒體稱為『中國網絡反腐第一人』。而如今,隨著楊平的調任,網絡反腐在當地逐漸遇冷,當年的『反腐風暴』到現在只能『勉強維持』(5月5日《法制周末》)。
網絡反腐固然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但這一反腐手段在某一個地方的常態化使用,仍可能要以株洲為代表。確實,『中國網絡反腐第一人』楊平,將其個人行為上昇至株洲市紀委的集體行動,使網絡反腐在當地具備了普遍效力,甚至給人以網絡反腐制度化的期望。正因如此,輿論曾寄望於『株洲模式』能全國推廣。但是,一個地方的普遍效力,並不代表一種反腐手段在一個地方具備了制度效力,楊平離開與『株洲模式』的旋即遇冷,即是最好的證明。
事實上,我並不認為株洲式的『網絡反腐』是個內涵明確的概念。以株洲為例,借助網絡而吸納民情民意,只不過體現了網絡的傳播價值,而最後的反腐作用力,依然是依靠傳統的信訪渠道進行。也就是說,網絡其實為民眾提供了一個新的、高效的信訪渠道。從網絡上反映問題,與信件、面對面反映問題,差別在於表達的渠道不同,互動的效率不同,但並無制度意義上的本質差別。
傳統渠道的信訪,民情民意並不可能短時間內傳遞到各級政府部門,甚至有可能層層遇堵。但網絡不一樣,它可以讓民情民意形成點對面的傳播,信息具有擴散性。官員有反腐的決心,可以通過網絡而暢達地了解民意。但請注意,無論是民意通暢表達,還是官員暢達地了解民意,最終還是需要一個制度化的表達??反饋機制。這個機制能否形成,以及網絡對之所起的作用,官員反腐決心所起的作用,更有決定性意義,是需要仔細思忖的。遺憾的是,株洲式的『網絡反腐』,仍然只停留於信訪的層面,是以官員決心為前提。
另外,當我們跳開反腐的『株洲模式』,翻看其他『網絡反腐』的成功案例,例如『周久耕案』,我們還可以發現:很多情況下的『網絡反腐』,是訴之於輿論,即網絡輿情凝聚為一定向度的輿論,帶來一個關注度較為集中的問題,並催動政府自覺自願的行動,而不是依靠單純的官員覺悟。這類情況的『網絡反腐』,體現的是輿論效力。這種意義上的『網絡反腐』,往往要依靠問題的放大,信息的擴散,要符合輿論形成的一般規律,不然也難有實際效果。
網絡反腐的『株洲模式』一度成為輿論佳話,如今逐漸遇冷,想必讓人失望。當然,隨著『株洲模式』的遇冷,我們也可清醒地認識到,這個一度為人推崇的反腐模式,實際上直接與楊平的個人反腐魄力有關,而他的離開,意味著『株洲模式』的終結。現在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是,『網絡反腐』如何脫離信訪的意義,脫離純粹的輿論效果作用,形成對官員行為無所不在的民意監督?我想,要上昇到這個階段,更需要的是網絡信息環境的建設,而不是單純在政府網站上提供發帖渠道。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網絡反腐』纔能成為一個內涵明確的概念。(湖北肖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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