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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河北省涿州市全家場村246畝耕地在沒有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情況下,被政府強行征用,每畝耕地補償47000元,也遠遠低於河北省政府規定的區片土地征用補償價。而令村民更為疑惑的是,明明是征用耕地,收到的卻是拆遷補償款。接到村民反映的情況後,記者近日趕到涿州市進行了調查采訪。
征地補償款『變身』拆遷補償款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在征地現場發現,被征用的246畝耕地大部分已經荒蕪,還有一部分耕地上仍種植著小麥、大蔥等。
『2009年4月,清涼寺街道辦通知說要征地並在村內張貼通告,後來到7月份以後部分村民簽訂了征地協議,拿到了補償款。但明明是征地補償款,發放的時候寫的卻是「兩路」拆遷補償款。』多名村民向記者表示他們對此感到很疑惑。
在全家場村村口,多名村民向記者出示了與征地相關的三份憑證,包括街道辦與村民簽訂的『土地征用協議書』、『清涼寺街道辦事處「兩路」拆遷補償領款單』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轉賬支票』。村民告訴記者,三份憑證上的金額應該都是一致的,用轉賬支票去信用社取錢就行。
而村民感到蹊蹺的是,在他們向記者出示的一份『土地征用協議書』上,某村民的土地補償款是98700元,但與之配套的『拆遷補償領款單』和轉賬支票注明的金額卻是118700元。村民懷疑其中多出的兩萬元有弄虛作假、暗箱操作之嫌。而領款後,除轉賬支票被信用社收回外,『拆遷補償領款單』卻被政府收回。
記者現場目測,該塊土地距需要拆遷改造的『兩路』之一??冠雲路最近也有100多米,最遠已到500米開外。『「兩路拆遷」要拓寬道路拆遷民房我們村民可以理解,但是怎麼可能會涉及到這麼遠以外的耕地呢?』村民感到不解。
征地程序涉嫌違法且補償未執行區片價全家場村村委會主任劉長永對記者說,至今仍有10餘戶村民未與政府簽訂征地協議,村民質疑補償標准沒有執行河北省政府制定的區片價。
根據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征地區片價的通知》文件規定,從區片一到區片五,涿州市土地補償費共分為5類,土地補償費每畝分別為78000元、72000元、65000元、58000元,52000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不包括在內,另行計算。根據這一規定,全家場村村民應得到的征地補償款中,僅土地補償費一項就超過了涿州市給全家場村村民的每畝47000元的補償標准。
村民介紹,全家場村緊鄰冠雲路,已規劃入涿州市區。『全家場村部分村民房屋被拆遷後原地開發的「公園一號」住宅小區,房價已經漲到了7200元每平米,我們這裡可以說寸土寸金,』高某告訴記者,『這樣的區片就算不區片一內,也應該是區片二內。』
除此以外,村民還反映,此次征地沒有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在程序上涉嫌違法。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9條規定:『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項應當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決定』。村民說,對於只有400人左右的全家場村來說,征用246畝耕地難道不算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嗎?
對此,全家場村村委會主任劉長永承認,此次征用的土地在全家場村都是比較好的水澆地,且征地240多畝,佔全村比較好的耕地總數近一半,理應作為重大事項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集體討論表決,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履行這一程序。
村民認為,既然耕地被征用就不應該再發放種糧補貼,但村民仍然領到了『2010年糧食直補及農資綜合直補通知書』。可是領到糧補卻不能正常耕作。村民告訴記者,2009年底左右,一些不明身份人員將耕地旁邊的機井和電力設施破壞掉,導致小麥、大蔥等無法灌溉,如今長勢令人擔懮,減產和損失無法避免。對於水電設施被破壞一事,村民懷疑是街道辦和村乾部指使人乾的,『目的是迫使我們盡快妥協,早日簽訂征地協議。』
村民質疑征地款『變身』背後有玄機全家場村征地是否執行了河北省有關規定?征地款為何『變身』拆遷補償款?此次征地是否有合法手續?記者帶著這些問題,來到了政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
對於征地款『變身』拆遷補償款,清涼寺街道辦工作人員介紹說,由於當時上級政府規定的入場時限已經臨近,街道辦有關工作人員日夜駐紮在村『兩路』綜合改造工程指揮部,工作任務非常繁重,沒有時間回機關重新制定『項目征地補償款』,就通用了『兩路拆遷補償款』領款單。征地款項是由開發區管委會撥付清涼寺辦事處,而『兩路』拆遷補償款是由建設局牽頭的『兩路』綜合改造工程指揮部撥付辦事處,兩者沒有聯系,各有獨立賬戶。
村民表示,領取征地補償款後,支票由銀行收回核賬可以理解,而『拆遷補償領款單領款單』下部加蓋了半個公章,應該是政府和村民手中一式兩份,為什麼把該單據也要收回?村民質疑,如果要收回『「兩路」拆遷補償領款單』,也應該給村民換發之前『沒時間制定』的『征地補償領款單』,必要時,村民可以作為對賬憑據。
對於街道辦的說法,村民表示不能接受,『「兩路拆遷補償領款單」為電腦編排打印,街道辦只需將留底文件從電腦調出,將『「兩路」拆遷補償領款單』替換為『項目征地補款單』,不超過一分鍾就能解決。』對此,村民質疑,政府在征地時使用『「兩路」拆遷補償領款單』,有借道路拆遷改造名義低價征地後高價出讓賺錢之嫌,或有意避開征地區片補償價。
對於全家場村某村民征地補償的三份憑證中補償金額不一致的情況,街道辦工作人員介紹,可能是除三份憑證外另外還有協議。
而就征地補償標准問題,街道辦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河北省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復》,正文標題是『關於涿州市2007年度第九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批復日期是2008年2月13日,上面注明『同意轉用、征收集體農用地17.4575公頃(其中耕地15.8898公頃),按呈報的土地開發用途使用』,但批復中並未明確提到土地位於何處,面積大小。
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河北省政府同意征地在前,河北省政府制定的區片價在後,所以,他們仍執行國家以前的征地標准。而村民認為,2009年4月份纔在村裡貼出關於征地的通告,應該執行自2009年1月起實行的區片補償價規定,況且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難道僅依據一紙批復就被征用了?即便依據2008年2月河北省政府的批復文件就視為已征地,為什麼直到今年還發放糧補,何況到現在已兩年多未動工,按有關規定也應該收回。
記者到涿州市國土局了解征地手續一事,但被告知負責耕地征用的局長以及科室部門領導均外出學習,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得到明確解釋。(記者徐艷輝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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