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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昨日(6日),天津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發布了《天津市道路旅客運價實施細則》和《天津市汽車客運站收費實施細則》,兩個新規自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施行。由於客運站或承運人的責任造成延誤發車或脫班,應允許旅客退票,並免收退票費;開車後不辦理退票。 |
人民網?天津視窗5月7日電:昨日(6日),天津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發布了《天津市道路旅客運價實施細則》和《天津市汽車客運站收費實施細則》,兩個新規自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施行。
記者從市交通集團客運部門了解到,在此之前,本市客運站涉及的一系列收費沒有統一規范標准,大多參照交通部的相關文件執行。今後,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包括道路客運經營者、道路客運站經營者)和旅客,都將有規范的運輸價格計算辦法。
關鍵詞 逃票 旅客逃票最高罰款一倍今後,天津市乘坐長途車的旅客遇到補票、退票、送票等問題時,收取的費用都將有明確規定。
對無票乘車但在出站時主動補票的旅客,客運站除補收自班車始發站至旅客到達站的票價外,每票還另加收l元補票手續費。對出站時經檢查發現無票或持無效客票乘車的旅客,除需辦理上述補票手續外,還應按票面金額的50%至100%罰款。補票手續費、罰款收入歸客運站。
由於客運站或承運人的責任造成延誤發車或脫班,應允許旅客退票,並免收退票費;開車後不辦理退票。退票費按下列標准收取:當次客運班車開車時間2小時前辦理退票,按票面金額10%計收,不足0.50元按0.50元計收;當次客運班車開車前2小時以內辦理退票,按票面金額的20%計收退票費,不足l元按l元計算;旅游客車開車24小時前辦理退票,按票面金額10%計收,不足l元按l元計算;旅游客車開車前24小時以內辦理退票,按票面金額50%計收退票費,不足2元按2元計算。
另外,客運站按照旅客要求提供送票服務的,可按每票5元向旅客計收送票費。
關鍵詞 收費 三級以上客運站能收站務費《細則》還規定,旅客寄存小件物品,客運站按件按時間計收小件物品寄存費。小件物品寄存費每件次每日5元,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寄存物品原則上每件重量不得超過10千克,體積不得超過0.06立方米。
此外,客運站具備三級及以上站級標准規定的設施、設備,為旅客提供候車、休息、治安保衛、安全檢查、信息等基本客運服務,可向旅客收取旅客站務費。旅客站務費標准是:一級客運站每人次2元,二級客運站每人次1.5元,三級客運站每人次1元。10元以下客票的旅客站務費按每人次0.5元計收。
關鍵詞 晚點 經營者造成晚點要受罰《細則》中對涉及天津市各客運站中的客車經營者的費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並明確了延誤班車發車或脫班的處罰。這將意味著,如果因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發車晚點,經營者將接受處罰。
《細則》規定,對承運人未按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延誤班車發車或脫班的,客運站可向承運人收取班車延誤費或脫班費;因客運站責任造成延誤發車或脫班,客運站應向承運人支付班車延誤費或脫班費。班車延誤5分鍾後開始計收延誤發班費,每延誤一分鍾按5元計收,最高不超過該班車全程票價的20%。班車脫班費按客車核定座位、行駛裡程和執行運價計收,最高不超過全程票價的50%。
另外,客運站為承運人代辦客源組織、售票、檢票、發車、運費結算等業務,可向承運人計收客運代理費。客運代理費按客運站級別及客運運費比例計收,最高不得超過下列標准:一級客運站10%,二級客運站8%,三級客運站和三級以下客運站6%。(記者侯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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