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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王女士:近日,我看到有人用消火栓裡的水澆花草和綠地,請問這樣做合法嗎?他們能用消火栓的水嗎?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據天津市供水管理部門介紹,對於消火栓管理,《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規定:非消防特殊需要使用消火栓的,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向供水企業申請領取城市消火栓使用證和取水計量設施,交納取水計量設施保證金、使用費和水費,使用指定的消火栓。停止使用消火栓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退還城市消火栓使用證和取水計量設施,供水企業應當按照規定退還取水計量設施保證金。
春暖花開,許多工程相繼開工,按照《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用水須按照要求辦理專用或臨時水表。為規范本市供用水市場秩序,確保生產、生活正常穩定供水,市供水管理部門將會同供水單位正在全市范圍內對園林綠化(包括小區綠化)、建築工地和市政建設等用水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執法項目包括對綠化用水與居民用水混用、擅自開啟消火栓澆綠地等情況的監管。
未經供水企業同意,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上直接取水、非因消防需要擅自開啟消火栓和消防防險裝置屬違章用水行為。查證屬實,按照規定,將由供水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補交水費,並可處以罰款;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大市民如果發現違章用水情況請及時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以及市自來水集團熱線:23149999進行舉報。(記者張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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