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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河南一所高校在校生,即將畢業的他應聘到河南某諮詢公司工作,這家公司稱所有新入職人員均須實習3個月,於是他被派遣到大港油田一家足療店工作。來到足療店後,李某發現這家足療店居然要求和他簽訂兩年工作合同。拒簽合同的李某卻被足療店告知他們與河南某諮詢公司已經簽訂協議,因此,如果李某要離開需賠付損失,同時,足療店扣留了李某的身份證並派人監視。失去了自由的李某驚慌之後恢復了鎮靜,他找到機會發送信息出來,讓朋友幫助他向勞動機關投訴。
大港勞動保障局監察科接到舉報電話後,隨即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解救行動。在充分講明政策後,足療店負責人歸還了李某的身份證,李某隨即離開了足療店。(記者付獻傑通訊員孫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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