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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近日,河北靈壽縣公安局原法制科長爆出,有六名村民的拘留證為假,無原始存根。不妨以媒體爆出的類似個案為契機,對『鄉土中國』的基層執法生態做大規模的微觀調查,在准確評估現狀、查找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尋求基層執法生態改良的普遍性對策與良方。 |
近日,河北靈壽縣公安局原法制科長爆出,有六名村民的拘留證為假,無原始存根。這名科長稱,局裡曾要她制作兩本拘留證臺賬,一本用來應對檢查,一本則不入存根。
我們很希望這只是基層執法個案,但公安系統人士的曝光卻令人無比震驚。據透露,拘留證造假背後,是一條黑色利益鏈:收取保候審保證金,繼而隨便找個理由罰沒,而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潛規則』,幾乎每個公安局都有兩本拘留臺賬。也就是說,利用『兩本賬』的貓膩將執法權『變現』,以致在執法程序上不惜安裝『斂財口袋』讓人鑽,已不只是個別公安機關的特例,在一些地方已成為帶有普遍性的現象。真所謂見過『執罰經濟』,但沒見過這麼黑的『執罰經濟』。
法治社會,公安執法應該秉承什麼理念與原則,遵守哪些底線與操守,原本是常識。法諺有雲,執法者必先受制於法,權利乃權力之母。但是在一些具體操持公民人身自由大權的執法者眼中,這些所謂的至理名言不過是走不出象牙塔的漂亮口號。為了眼前的利益,有些執法者將強制措施乃至處罰,變成『執罰經濟』的手段。在這樣的執法生態中,公民權利不再受到依法的保障或剝奪,而演變為可以用金錢『購買』。
依法治國方略已經實施多年,執法權力受限制受監督已成潮流,是什麼原因使得某些地方的基層執法生態如此惡劣?或許,身處鄉村的普通百姓,還難以對基層執法形成有效的監督。從根本上分析,我們著眼城市構建法治的思維模式,或許也值得檢討。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澎湃的法治潮流中,整個執法生態有了根本性轉型。但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型法治,由於一開始就是著眼於市場經濟的需要,首先受益的是處於市場經濟前沿的城市。廣大縣域鄉村,則處在法治陽光照射的邊緣,傳統人治遺留的諸多土辦法和舊習慣,很難受到新的法治理念的洗禮,資源貧瘠的縣域成了矛盾問題最集中的地方。近年來,媒體披露了不少發生在縣域的負面執法案例。這深刻說明,在宏大的法治構建之下,基層的執法生態堪懮。
縣治安而天下定。基層執法堪稱國家法治之命脈。如何改變這些地方的不良執法生態,徹底斬斷執罰經濟的黑手?在我看來,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正視問題。不妨以媒體爆出的類似個案為契機,對『鄉土中國』的基層執法生態做大規模的微觀調查,在准確評估現狀、查找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尋求基層執法生態改良的普遍性對策與良方。(京華時報傅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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