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簡要內容:據《大河報》報道,10年前,河南柘城縣村民趙振晌和鄰居趙作海打架後失蹤。而這10年來一直在外面賣瓜子、衣服等東西的趙振晌肯定想不到,趙作海不但沒有被他砍死,反而因為他的『死去』,背上了『殺人』的罪名。 |
據《大河報》報道,10年前,河南柘城縣村民趙振晌和鄰居趙作海打架後失蹤。1年多後,村民發現一具無頭屍體,以為死者就是趙振晌,其家屬報警後,柘城警方將趙作海帶走。而後趙作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入獄後他兩次獲減刑,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9年。10年後,此事『再起波瀾』:『死者』趙振晌『復活』,突然回到了村裡……
原來,10年前打架時,趙振晌砍了趙作海幾刀,以為砍死了人的趙振晌就『跑』了出去,一躲就是10年,後因得了偏癱纔重新回到原來的村莊。
而這10年來一直在外面賣瓜子、衣服等東西的趙振晌肯定想不到,趙作海不但沒有被他砍死,反而因為他的『死去』,背上了『殺人』的罪名。
這對於趙作海來說無疑是一出人間悲喜劇,悲的是明明沒殺死人卻被一錘定音變成『殺人犯』,房子塌了,妻子改嫁了,4個孩子送給人家3個……喜的是至少趙振響的『死而復生』沒有讓冤案一直冤下去。
驀然回首,突然想起多年前的『佘祥林殺妻冤案』。佘祥林因殺妻入獄11年後,被『殺』妻子的突然出現纔使冤案得以昭雪。『趙作海殺人案』與之有著相似的情節與橋段,卻讓人體會不到『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的戲謔,取而代之的則是心懷戚戚,沈重萬分。
不過這部悲喜劇的編劇顯然不夠出色,粗制濫造的結果必然是漏洞百出,面對這遲到了10年的正義,人們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追問。
首先,既然趙振晌沒死,趙作海當初為何要承認『殺』了他,且案子被錯判後也一直沒有正式提出申訴?趙作海妹夫餘方新聽人說,他遭到警方坐啤酒瓶,喝辣椒水,困了就在頭頂上放鞭炮等刑訊逼供。
事實是否真如餘方新所說,還有待查證,我們不能光聽一面之詞就下定論,『判』錯案,讓趙作海的悲劇重演。而是否被打被逼供,我們期待著趙作海能親口證實,當然,我們更期待的是有關部門能徹查清楚,還大家一個真相。
其次,10年前那具沒有頭、沒有四肢的屍體為何被當作是『死者』趙振晌呢?對此,柘城縣公安局一名民警說:『當時確實鑒定過DNA,不過由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有限,沒法鑒定清楚,結果出不來,沒有確認(是趙振晌),也沒否認。』10年前鑒定技術有限屬客觀因素,的確可以理解,但是既然司法機關不能確定無頭屍就是趙振晌,為何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就對趙作海采取強制措施,甚至還判了死緩呢?就算在『命案必破』的壓力下,偵查人員有強烈的破案動機和需求,但是這能成為辦案過程中只重視有罪證據,輕視無罪辯解的借口和理由嗎?另外無頭屍到底是誰是否也要弄個明白?
筆者認為,只有徹底消除存在上述漏洞的土壤,加強對司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提高辦案人員的取證意識、程序意識等,纔能杜絕此類冤案的重演。趙作海不是第一個,但是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含冤入獄的人。(文/李國惠)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