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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今年38歲的滿東曾是一家物流公司的保安。2008年10月,趙雷駕駛一輛由牽引車和掛車組成的重型大貨車,由滿東所在的物流公司大門駛出,滿東在貨車駛出後正要關閉大門,這時趙雷駛出後向右拐時遇坑窪路面受阻,在由北向南倒車過程中未觀察車後情況,大貨車後部將大門撞倒並將滿東壓在了下面,造成滿東頸6/7骨折脫位全癱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雷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過認定,滿東為一級傷殘,同時需要進行完全護理。
滿東提起訴訟,要求分別投保牽引車和掛車的兩家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各承擔賠償責任12萬餘元。另外,滿東還將物流公司以及司機趙雷和兩個合伙人莊某、錢某一並告上法庭,要求他們連帶賠償各項損失110餘萬元。
庭審中,原告滿東向法院提交了包括醫療費票據在內的共9份證據,各被告也均提出各自的抗辯理由。法院經審理查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該事故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是正確的,依法予以采納。作為交強險保險人的兩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賠償額度內各自賠償12萬元。被告趙雷、錢某、莊某共同賠償滿東誤工費、住院期間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定殘後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63萬餘元。而物流公司作為肇事車輛的登記所有人及該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被保險人,在該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理賠限額內,對趙雷、錢某、莊某共同賠償的款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律師評析】擊水律師事務所徐國強、鮑宏聲律師評析:本案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對本次交通事故作出的責任認定已確認被告趙雷承擔全部責任,原告滿東不承擔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原告滿東應當獲得賠償的項目包括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趙雷所駕駛的重型半掛大貨車系其與莊某、錢某共同出資購買用於合伙經營,且本次交通事故發生時趙雷駕駛該車輛所履行的亦為合伙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趙雷、錢某、莊某應當在本案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物流公司作為事故車輛的登記所有人、被掛靠人以及該車輛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被保險人,應當在該車輛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理賠限額內與趙雷、錢某、莊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後,本次事故系牽引車與掛車共同作用所致,且該兩部分車輛分別在兩家保險公司投保有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兩家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對原告滿東的損失予以賠償。
【律師答疑】讀者郭雲: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所得財產應如何分割?
齊躍律師: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果雙方對於財產沒有特別約定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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