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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際通行的做法,公務接待消費必須公開接受媒體、公眾的監督。目前,我國公務接待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只要領導批准的接待就是『公務接待』,只要領導簽字的發票就可報銷。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甚至有苦難言,『應酬是我工作的主要內容,有時一天甚至要接待三四批來客,以至吃飯猶如趕場子。』(5月7日《中華工商時報》)
『公務接待無底洞』是個久治不愈的頑疾,話題年年議,卻也年年至止於譴責性分析,公務接待消費成為行政成本中一筆巨大的糊涂賬。專家學者為此開列了很多『藥方』,譬如建議構建政府行為預算硬約束的制度框架,讓人大可以通過預算制約、監督政府開支;譬如倡導從制度上昇到法律層面,像治理貪污受賄一樣治理公務接待腐敗,增加違規成本??遺憾的是,這些工作都是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沒有相關體制機制的配合昇級,良善的初衷永難落地。
很多時候,我們常常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迂回糾結,反而遲遲找不到出口。就公務接待而言,為什麼可以奢靡化、自由化、甚至貪腐化?核心問題恰恰在於公務接待從頭到腳都是『秘密』??單位部門接待了哪些人、吃了那些酒菜、送了那些『禮尚往來』,這些具體的項目與數據從無明確記錄,結賬的時候,一應抽象化對之,以『公務接待費』遮羞??既然有這麼個彈性十足的帽子擋著,接待上的高低貴賤自然就完全可以『酌情而定』了。
談到公務接待,我們常擺出芬蘭的例子,人家上至總理下至普通公務員,一起吃飯的有哪些人,點了什麼菜,花了多少錢,都要在網上公開其清單,每位公民都能看得到、查得清。芬蘭就曾有一位中央銀行高官,在公務接待中不小心上了一道鵝肝,被媒體上網查閱菜單曝光後而下臺。誠然,我們的相關律法可能未必有如人家先進,但輿論監督與群眾監督的力量還是不可小覷的??譬如周久耕事件等,就足以證明我們也有強大的規制社會秩序的現實力量,缺的不是覺悟與水平,而是『素材』。
從這個意義上說,與其奢談制度建設、體制改革,不如先邁出『詳細公布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接待信息』的一小步。只要有了這一小步,公務接待改革自然就納入了『高清頻道』,那麼,權力顏面上的『斑斑點點』,就不是一般的化妝技術所能遮掩的了。這一步甚至不需要專門的審計、監察力量,只需如地方政府財政預算般攤到網絡上曬曬,公務接待中的『霉斑』自然會湮滅。
還原報銷發票上『公務接待』四字箴言的本來面目,讓公務接待成本納入『高清』的監督頻道纖毫畢現,還怕公款吃喝繼續渾水摸魚嗎? (作者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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