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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外地人再去雲南省昆明市,如果沒有居住證,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這是剛剛結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證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中規定的內容。草案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使用和聘用無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單位招用、聘用流動人口,應當對流動人口的居住證、《婚育證明》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將給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
外地人再去雲南省昆明市,如果沒有居住證,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這是剛剛結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證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中規定的內容。草案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使用和聘用無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單位招用、聘用流動人口,應當對流動人口的居住證、《婚育證明》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將給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5月9日《京華時報》)
該草案有悖法治精神,嚴重背離《行政許可法》《勞動法》《居民身份證法》等法規,涉嫌多重違法。
比違法更可怕的,是透過『排外令』,讓人嗅到一些地方施政思維越來越『倒退』的信號。可以說,昆明的這種做法絕非偶然,而是代表了一些城市想做還沒做或正在做的施政方式。比如,日前,深圳市公安局長李銘說:『無業人員不清除出去,深圳沒有太平。』再比如,北京大興區『試點推行城鄉接合部的流動人口「倒掛」村的封閉管理模式』。這些做法無一例外,都涉嫌排斥和敵視外來流動人員,試圖通過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驅逐或壓制流動人員。
社會欲有活力,關鍵要看其流動性。一個社會如此,一個城市更是尤其如此。改革開放30多年來,城市化發展覆蓋范圍日趨遼闊,社會日益進步,其中最重要一點就是各地人員能夠自由流動,城市逐步開放。可以說,沒有開放,就沒有今天。如果繼續像改革開放以前那樣封閉,將人禁錮在同一個地方,顯然不利於調動人們的競爭意識,也因此難以激發和汲取民智。封閉者只能狹隘,孤芳自賞者必然故步自封。盲目排斥外來人員,限制人口流動,對城市發展極為不利。
正當社會方方面面大聲疾呼放開戶籍限制時,有關部門也要求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之際,不少地方不僅不順應民意,反而加強控制手段,可謂荒誕不經,逆潮而動。
這些城市為何熱衷搞制度性『倒退』呢?一般來說有兩點原因,一是害怕這些外來人員惹是生非。當然,城市有管理外來人員的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采取極端方式,不等於一刀切。二是出於維穩的需要。不給或減少外來人員在城市生活、工作的機會,將其固定在固定的場所,便能減少多方的維穩壓力。說白了,這兩點原因都凸顯出一種關於城市管理的懶政思維。
如果說開放的社會前途無量,那麼封閉的城市將是危機無限。當越來越多的城市熱衷於搞制度性『倒退』,甚至不憚於以違法違憲的方式排斥外來人員、壓制人員流動時,有關部門是不是應該趕緊介入?(新華每日電訊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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