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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消息:自2011年1月起,中國內地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國家衛生部婦社司司長楊青昨天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透露,要求今年在軍地所有衛生行政部門和至少50%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建成無煙單位,確保2011年實現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目標。
楊青透露,該部已成立由陳竺部長任組長的創建無煙機關活動領導小組,並規定部機關辦公大樓內全面無煙,不在禁煙區域吸煙、不給他人遞煙酒、不給領導敬煙、不接受他人敬煙;對主動戒煙並成功戒煙一年的職工給予500元人民幣獎勵;職工在辦公大樓內吸煙或擺放煙缸煙具,發現一次通報批評,發現三次建議取消當年評選優秀公務員的資格。司局一年內發現超過3人次在辦公大樓內吸煙或擺放煙缸煙具,建議取消該司局創建無煙衛生部機關領導小組成員的評選優秀公務員資格。
據了解,天津市與重慶、深圳、哈爾濱、沈陽、南昌、蘭州一起,成為我國承擔這一全球重大控煙項目的首批7個城市。為了如期兌現控煙承諾,本市不僅積極推進《天津市公共場所禁煙條例》的修訂與落實,而且密切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加強行業自身監管。目前,《天津市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煙條例(修改草案)》已制定完成,條例中已將禁煙場所由公共場所擴大到工作場所,同時明確了執法主體和罰款額度,將對禁煙不力場所負責單位給予最高3萬元罰款,個人在禁煙場所吸煙的將處以100元至200元不等罰款。
市衛生部門已組織全市相關專家經多次研討完成了《條例》修改草案制定,修改草案主要在擴大禁煙范圍、明確執法主體和罰款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補充。如:將卡拉OK廳、歌舞廳、酒吧、網吧、洗浴中心、餐飲店等新興公共場所納入禁煙范圍,並將各種辦公樓等工作場所列入禁煙對象;在執法主體上,將原來由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修改為由各級政府成立禁煙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協調禁煙工作,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分口負責各行業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煙的執法監督;罰款方面,提出對公共場所經營者和工作場所管理者禁煙政策執行不力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視情節處以2000元至30000元不等罰款,對個人違法吸煙的處以100元至200元不等罰款。
市衛生局已轉發國家《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的決定》,全面推進醫療機構禁煙工作。目前,市衛生部門已與教育部門進行了溝通,並開展多項活動,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控煙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校要將控煙納入工作計劃,制定相應規章制度,教學區域不得設吸煙室、吸煙區,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控煙教育,倡導員工戒煙。公共交通工具方面,本市將在其他交通工具推廣出租車禁煙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行政辦公機構禁煙方面,本市各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密切溝通與合作,探索建立有效控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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