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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要內容:2010年5月7日,《中國政府采購報》創刊,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為其題寫了報名。樹立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不斷夯實政府采購管理各項基礎工作,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建設進程,不斷提高信息化對政府采購工作的貢獻度。 |
2010年5月7日,《中國政府采購報》創刊,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為其題寫了報名。《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創刊,體現了國家對政府采購事業宣傳工作的重視,寄托著社會公眾對於推進政府采購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期望。
在《中國政府采購報》創刊之際,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接受了本報專訪,並就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積極意義和取得的成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有效發揮《中國政府采購報》的新聞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等問題回答了本報記者的提問。
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意義和取得的成效 《中國政府采購報》:謝部長,政府采購制度是深化財政預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您對政府采購工作一直非常重視,能否請您談談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意義和取得的成效?謝旭人:政府采購制度是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途徑,是創造良好市場環境、實現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購法》實施7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強制度建設、規范采購行為,政府采購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益以及防范腐敗、支持節能環保和促進自主創新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大幅提高。政府采購范圍已由原來單純的貨物類采購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采購,並且工程采購的比重呈現上昇趨勢。政府采購資金從最初的預算內安排的資金擴展到包括預算內外、自籌資金在內的各種財政性資金。一些公益性強、關系民生的采購項目被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日漸增多的民生項目成為政府采購規模擴大中的亮點。政府采購規模保持了快速增長,由2002年的1009.6億元到2009年突破7000億元,累計節約財政資金3000多億元。
二是政府采購制度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政府采購管采分離的管理體制初步建立。自《政府采購法》正式實施以來,相繼出臺了40多個配套規章和規范性制度,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購法》為統領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為政府采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政府采購法》關於政府采購管理職能與操作職能相分離的要求,政府采購管理機構、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的工作職責分工日趨合理,『管采分離、機構分設、政事分開、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財政部門統一監督管理下的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具體操作執行的采購管理體制。
三是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已成為政府調控經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政策工具。近年來,在促進節能環保以及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方面出臺了一些政府采購制度辦法,有效支持了相關重點產業的發展。
四是依法采購水平全面提昇,集中采購工作逐步加強,以集中采購為主要實施形式的采購格局和公開透明的采購運行機制逐步形成。《政府采購法》頒布以來,依法管理、依法采購的意識普遍增強購行為不斷規范,采購工作質量不斷提高,確立了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主導地位。
五是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促進了廉政建設。各級財政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積極改進和創新監管模式,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有效地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在建立多層面、多環節的動態監控機制和促進廉政建設方面取得了新突破。集中采購機構也注重完善自身約束機制,健全內部崗位責任制,內部管理逐步規范。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了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在查處和糾正違法亂紀行為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工作有效地遏制和預防了腐敗行為的發生,形成了政府采購與廉政建設的良性互動機制。
六是對外交流不斷拓展,應對政府采購國際化能力不斷提高。隨著我國財經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深入開展,政府采購的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並於2007年底啟動了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GPA)談判。通過加強政府采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宣傳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成效,有針對性地了解國際政府采購制度及改革動態,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盡管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起步較晚,尚有較多不完善、不規范的地方,與《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還有一定的差距,如操作執行環節不規范、運行機制不完善、監督處罰不到位等。總體上看,政府采購無論從規模上還是行為的規范上,尚未達到預期的制度設計目標,必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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