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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普通人打官司難,已經是老話題,俗稱『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更是難上加難。行政訴訟不僅是滿足群眾合理訴求、疏導不滿情緒的合法渠道,也是糾正政府不法、錯誤行為從而督促其依法行政的有力手段。 |
普通人打官司難,已經是老話題,俗稱『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更是難上加難。立而不審、審而不判、判而不執行的情況比比皆是。同時,『民告官』的勝訴率也低得可憐,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勝訴率達到35%,已經被媒體當作奇跡。
據記者了解,在某些西部地方法院,行政訴訟案件是逐年下降的,一些縣級法院乃至中級法院,行政訴訟案件一年不超過10件。刑民案件持續上昇,年年爆棚,而行政法庭卻門可羅雀。對民告官案件,一度一些政府官員畏之如虎、避之不及,而如今則看穿了這不過是場法律游戲,當群眾與政府部門發生糾紛,主事的官員會動員當事人:『走法律途徑吧,到法院告我們吧!』,甚至出現了政府花錢為當事人請律師、代交訴訟費???『求求你,來告我!』的荒唐鬧劇。這些官員能如此『開明』,說穿了是因為他們成竹在胸、勝券在握:讓你來告我,是讓一紙判決書令你徹底死心,從此別再來煩我們!可以說,在一些地方,行政訴訟已經扭曲了立法的本意。在一些地方,老百姓已經喪失了『民告官』的信心,從而走上了漫漫的上訪之路,而由上訪引發的各種問題給社會穩定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前不久,一位法學家放言,稱老百姓『信訪不信法』是一些領導好做批示造成的,這話貌似有理,但並不符合實際。如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難,法院能真正為他們伸張正義,他們為什麼要捨近求遠、不以低成本代價到家門口的法院起訴,而偏要千裡迢迢來到省城、京城,一個一個部門地奔波求告?而且,信訪能夠最終送到領導案頭、得到領導批示、問題得到解決的幾率到底多大,恐怕也是個未知數。
對行政訴訟案件,法院不敢、不願判決政府敗訴的原因不難分析,是因為法院受到的制約因素太多、乾擾勢力太大,法院的人、財、物都受制於地方政府,很難行使其『獨立審判權』;其次,判政府敗訴,法院也不敢承擔所謂損害政府權威、加劇政府與群眾對立的社會後果。其結果是,老百姓投訴無門、求告無路,要解決問題,唯一的途徑就是信訪,寄希望於『包青天』式的領導為其主持公道。而上訪達不到目的,一部分人就采取極端行為,或是圍攻政府,或是堵塞交通,甚至造成惡性事件,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而且最終還是要政府來埋單。
行政訴訟不僅是滿足群眾合理訴求、疏導不滿情緒的合法渠道,也是糾正政府不法、錯誤行為從而督促其依法行政的有力手段。行政訴訟如果真的成了純粹的法律游戲,法官成了『稻草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就轟然倒下,法律的權威一旦動搖,社會秩序就從根基上瓦解。
對此,一些專家早就開出了現有體制下的『藥方』,就是異地管轄受理,或提級管轄。涉及人數眾多或民眾重大利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該在媒體上發布公告,使審判、調解盡可能公開化;對延期審理的案件,應該向當事人或公眾說明緣由。對故意『捂案』不審的,應該追究相關法院及法官的責任。(法制日報記者儲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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